1、协 议 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因工作需要挂靠在乙方企业下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一、合同目的1。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保养需要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才能从事相应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资质范围内的电梯维修保养工作.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此合同,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二、甲方职责:1。甲方负责对乙方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和盖章.2。有权对以甲方名义接收的项目进行监督。3.甲方有权对乙方签订的电梯维保合同条款进行审核.4。合同条款甲方有权随时进行合理的修改.5。甲方不对乙方开具任何
2、发票。二、乙方职责:1。乙方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电梯维修保养资质。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3.乙方与其他单位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4.经营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5.参与以甲方名义接收的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乙方必须按要求为其购买以外保险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养老、医疗保险.(签订此合同时必须提供保险依据)6.乙方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7。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特种设备(电梯)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作业,并按要求进行相关记录.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8。乙方所从事的工作不得超出甲方的许可范围,如超出甲方的资质许可范围则产生的相关责任全部有乙方自行承担。四、其他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