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馆陶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警员内部管理制度为加强大队指挥中心接警员的管理,确保指挥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按照大队领导的指示,大队指挥中心(值班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管理由牟学柱副大队长、李长征同志负责;根据大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值班管理 1、指挥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3班倒全天候值班,每班1名接警员.早班为上午8时至14时,中班为14时至20时,晚班为20时至8时。(目前因指挥中心尚未开始正常运作,具体值班安排为:24小时4班倒,上通宵班后休息1天;每天有2人在监控中心正常上班,周末上正常班的可休息。)2、准时上下班(包括开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有事需要提前请假,接班人员必须提
2、前15分钟到位进行交接班. 3、当班值班员必须遵守值班备勤工作制度,上班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擅离岗位,短时间离开岗位的要按规定相互告知、请假;值班时不得睡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使用电话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4、交班的值班员要把下班需要继续跟进、掌握、办理的情况信息和待办事项向接班的值班员移交清楚.5、值班员必须认真处理接到的所有警情、文件、通知,所有工作必须及时向值班队长报告请示,并按照值班队长的指示及时进行处置,不得擅作主张。如因接警员擅自处理工作事项造成失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6、为避免扰乱正常值班工作秩序,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调班,确实需要调班的必须提前协调好换班事宜,填写调班申请
3、表经负责民警批准,无特殊原因调班2次的,按请事假1天计,并在当月考评中进行扣分。7、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必须提前请假,不得旷工。8、每名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撰写工作日志,撰写日志的情况将纳入每月考勤.9、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遵守市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有关网络安全的保密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严格按照要求处理各类文件及电子文档.10、工作中必须注意文明礼貌、举止言行。二、办公室及内务卫生管理1、保持值班室(指挥中心)的整洁,值班桌椅、设备等物品摆放整齐,私人物品不得摆放在值班室内。要爱护公物,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2、宿舍的被子、枕头、洗漱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整洁、美观。要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确保环境卫生清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3、办公桌面电脑、电话、茶杯文具等摆放整齐,离开办公室时应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贴紧。下班后要将办公场所的私人物品收拾好并摆放到指定的储物柜或带走。4、为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免发生其他安全问题,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负责队长报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