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面模特合同书甲方:上海神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甲方)乙方: 张倩(以下称为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淘宝服饰拍摄委托乙方做为平面模特宜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一、权益事项:甲方权益:A) 甲方委托乙方出任其内衣服饰平面拍摄模特。合约期限为半年,自画册首次发布之日起计。B) 甲方使用乙方平面肖像权的区域为产品画册、官网、淘宝商城、潮星商城,品牌推广。C)甲方拥有在拍摄后对其拍摄图像进行美化权利,无需经过乙方确认.D)甲方拍摄的照片所属权归于甲方,乙方若需要照片作为拷贝,需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拷贝.乙方权益:A)乙方平面肖像权的使用
2、区域为产品画册、官网、淘宝商城、潮星商城,品牌推广。B) 在合约內,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安排,拍摄时间内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拍摄工作,如有消积以及其他因乙方事物耽误拍摄时间及未达到甲方拍摄效果,乙方将承担所有拍摄损失的两倍给予赔偿。二、拍摄时间:2014年 肖像权使用时间为: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酬金与支付:1、薪酬:甲方支付乙方伍佰元人民币(小写)500元整(税前).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2、支付方式:拍摄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或打入乙方银行卡,中国银行账号:6216610800006826011四、其它: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身份证:电话: 电话: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