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部安全管理岗位职责1、参加制定公司的安全规划和计划;2、对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对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的使用权与安全有关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并调查重大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处理;5、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在主管领导的主持下,查明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督促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负责将处理结案结果上报,协助上级安全部门做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公司员工(包括外协人员)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
2、不报。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应立即上报,并按规定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统计分析表;7、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掌握使用,并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9、参加公司各项评比活动,在审核、考评中安全评价具有否决权;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关安全方面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11、与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搞好专业监察与群众监督;12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向主管领导提出表扬和奖励,有权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范劳动纪律者;13、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先停止生产撤离人员及设备,并立即报告研究处理.有权越级反映安全工作意见,对重大伤亡事故处理不当,有权越级控告;14、完成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授权的工作,每月向上级安全部门书面报告安全生产主要情况.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