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耕地治理协议书甲方:镇乙方:村委会一、 工程名称:本项目治理坡耕地公顷,其中68石坎水平梯田26.11公顷,35土坎水平梯田104。4公顷,68土坎水平梯田公顷,911土坎水平梯田公顷,1214土坎水平梯田公顷,1520土坎坡式梯田公顷.石笼谷坊8座,植物谷坊16座,截水沟945米,作业路1000米,田间道路8500米,宣传碑1座,标志牌2个,排水沟400米。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双方就施工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项目落实到具体村、屯、户。2项目实施期间,必须抽调一名代表全程跟着项目实施,保证项目正常施工.3由于本项目实施需占地和一定程度的减产,甲方以化肥形式给予一定补偿(Kg/亩)。4协调村民的有关事宜。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由于项目实施,村民无论以何理由妨碍或阻止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负全责。2提供地块面积、地主、界限.3项目完工后,水土保持设施交付给原土地承包农民,使用权由原土地承包人所有,水土保持设施所有人有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的义务,乙方负责保护水保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4如有违约行为,由违约方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负责。四、协议份数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 (公章)乙 方: (公章)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