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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总结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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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冲刺要点标注:红色为标注为重点,需重点记忆。字体加粗为冲刺要求重点掌握的知识2Z201013建筑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2Z201022熟悉法的形式1、 宪法2、法律-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5、行政规章-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

2、力三种(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人可以进行与他人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3) 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不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没事活动.根据民法通则,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1) 依法成立(2)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含:1、财 2、物 3、行为 4、智力成果(三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2Z201043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2Z201044债发生的根据(1) 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债的消灭:1、 债因履行而消灭2、债因抵消而消灭3、债因提存而消灭4、债因混同而消灭知识产权的特征: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将丧

4、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力。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实体权利并不因超过了诉讼时效而消灭,如果债务人在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前提下自愿履行,债权任依然可以受领。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要求返还。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期间。普通诉讼时效通常为2年2、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补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3、特殊诉讼时效 涉外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诉讼期间为1年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权利被害之日

5、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重新计算的时间点可以依照下列不同情形确定1、 因提起诉讼而中断的情形2、 因提出要求而中断的情形3、 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情形2Z201051物权法物权法规定了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同时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

6、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Z201061 施工许可制度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材料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 建设资金已落实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1)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工程(2) 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3) 抢险救灾工程(4) 临时性建筑(5) 军用房屋建筑(6)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的管理1、

7、 施工许可证废纸的条件2、 重新核验实施许可证的条件3、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2Z201062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工程勘察资质的分类及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

8、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重点掌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型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2Z201064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主要有两种: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

9、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2Z201067实行

10、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一)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二)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委托后,应当自行完成工程监理工作,不得转让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Z201070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

1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

12、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Z20107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第37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投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投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Z201073 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Z201075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

13、标地点应当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开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投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2Z201076 评标由投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按废标处理的情形: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 投标人递交两

14、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文案的除外;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修正1、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表明排列顺序。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投标中规定的各

15、项综合评价标准(2)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2Z201077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Z201078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

16、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投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2Z201079 招标组织形式包括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1、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

17、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3、 有符合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2Z20108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措施2、 管理保障措施3、 经济保障措施4、 技术保障措施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 知情权2、 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3、 拒绝权4、 紧急避险权5、 请求赔偿权6、 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7、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18、3、较大事故 4、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逐级报告1)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2)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3)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

19、、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重大事故、较大事故、负责事故调查事故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2Z201090 安全生产责任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比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

20、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2Z201093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重点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

21、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

22、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

23、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2Z201096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2Z20

24、1101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限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2Z201110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2Z201112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

25、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2Z201114 保修范围及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自对应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

26、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就工程质量保修事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遵守如下基本程序:(1)、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3)、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2Z201116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

27、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2Z201132 标准法按照标准的级别不用,把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2Z201141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2、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28、3、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2Z201150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二)建设节能主体的节能业务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布建设工程规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

29、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2Z201152 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的节能管理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2Z201174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人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从仲裁实行的原则看,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法定管辖,而仲裁法规定的是约定管辖,而仲裁法规定的是约定管辖 从与诉讼的关系看,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

30、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则采用或裁或审的体制2Z20118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1、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2Z201183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者可以解约劳动合同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

32、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约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哦(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 从

33、事接触职业病危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据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Z201192 建设单位应当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列及城建档案馆

34、(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Z201201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Z201212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Z201213 犯罪

35、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的客观要件的总和。按照我国犯罪构成的一般理论,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都必须具备犯罪客体、犯罪的客体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这四个共同要件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单独使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以上主刑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立即执行与缓期两年执行两种情况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包括:(1) 选举权和被选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没收财产2Z202021 要约是希望和他

36、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指行为人作出的邀请他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Z202024 合同形式可以以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来体现2Z202025违反先合同义务是认定

37、缔约过失责任的重要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一)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2Z202031 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具备法律要求的形式2Z202032 无效合同的原因:(一)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违反法

38、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同时,必须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才导致合同无效,违反其中任意性规范才导致合同无效,违反其中任意性规范并不导致合同无效导致合同变更与撤销的原因:(一)重大误解 (二)显失公平 (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四)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合同是由重大误解订立和或者显失公平订立的,都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而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合同的,请求变更、撤销权只有受损害方才能行使撤销权的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或者

39、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2Z202034 掌握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处理:(一)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二)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 越权订立的合同(四) 无处分权人所订立合同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具体规定适用于普通商品的具体规定:1)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

40、)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发包人拖延验收而产生的对实际竣工日期的争议(1)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41、竣工日期。(2)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 建设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

42、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因履行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能力或信用,而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

43、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2Z202043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2Z202044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自身财务的行为,对债务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失2Z202052 合同转让的类型:

44、1、合同权利转让 2、合同义务转让 3、合同权利义务概况转让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个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同意是债务转移的重要生效条件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合同解约分为协议解除与单方解除法定解除的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行为称为预期违约(3)当事人一

45、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鞥实现合同目的其他的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二)合同因抵销而终止 (三)合同因提存而终止(四)合同因免除债务而终止 (五)合同因混同而终止 (六)解除2Z202061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

46、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Z202071 保证方式的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首先由债务人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才由保证人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方式2Z202072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2Z202073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称为担保权人,债务人称为被担保人,第三人称为担保人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2Z203000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和解、调解、仲裁、诉讼2Z203011 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第一、公权性 第二、强制性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同时,若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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