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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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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政治学科教学公开课教案 《正当防卫》 课程类型:德育课 授课班级:16汽④班 授课地点:计算机阶梯教室 授课时间:2015年10月22日第二节课 授课教师:唐 静 《正当防卫》教案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掌握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了解防卫挑拨、假想防卫(事前防卫、事后防卫)、防卫过当、特别防卫权等法律知识。 2。情感目标:通过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意识,体会我国法律对公民的关爱与维护. 3。运用目标:通过案例分析、学生讨论,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归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会判断什么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做到见义智为。 教学重点:正当防卫的条件 教学难点:正当防卫的概念 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方式:多媒体。 教学过程: 一、〈分析视频、导入新知〉 【视频播放】万美兰刺死张华平的视频 问题:万美兰杀死张华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为什么? 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防卫的时限) (防卫的对象) 不法侵害者 (防卫的目的) (防卫的起因) 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防卫的限度) 二、〈设疑解答、探讨新知〉 师生共同完成《万美兰行为分析表》,分析得出万美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符合正当防卫的所有条件. 万美兰行为的起因是什么 张华平闯进自己的家,她父亲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侵害。 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万美兰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让自己的父亲免受正在进行的侵害,保护父亲的生命安全 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万美兰拿刀刺的谁 行凶的张华平 不法侵害者 万美兰在什么时候用刀刺向张华平? 张华平双手正在掐她父亲的脖子,正在行凶的时候 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 万美兰刺死了张华平的行为违法吗 不违法,符合特别防卫权的规定 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1、正当防卫的条件 (1)防卫的起因—-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 (2)防卫的目的-—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防卫的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4)防卫的时限--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 (5)防卫的限度—-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教师点拨: ①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②特别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的概念 学生结合万美兰的案例,参照正当防卫的条件,归纳出正当防卫的概念。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教师点拨:正当防卫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当自己和家人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的被动形式,即自卫;另一种是当国家、公共利益、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主动帮助别人的一种形式,叫见义勇为。 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防卫的时限) (防卫的对象) 不法侵害者 (防卫的目的) (防卫的起因) 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防卫的限度) 三、<案例判断、运用新知〉 【案例1】王某与李某系邻居,两家时常因为楼道内堆放的物品而发生争吵.王某与其妻商量,决定好好教训一下李某,让其再也不敢故意找事.其妻说,先打人的没理,咱们气气他,让他先动手,然后好好打他—顿。于是,王某在中午时故意骂李某.李某气愤之下先动手推了王某一下,王某立即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棍向李某头上打去,致使李某脑神经受到严重损伤,医学上称为“去皮层状态”,即植物人. 教师点拨:此案例不属于正当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一种防卫挑衅或防卫挑拨的行为。 【案例2】一天,范某抓住在其承包的果园内偷拖拉机用汽油的邓某。范某伙同其雇佣的工人刘某,将邓某反绑在果园内的一棵树上,用皮带连续抽打将近3个小时,致使邓某多次昏迷不醒。后来经法医鉴定,邓某为重伤. 教师点拨:此案例不属于正当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限条件,是一种事后防卫的行为。 【案例3】刘甲带其7岁的儿子和堂弟刘乙去赶集。途中,与同去赶集的周甲、周乙发生口角,刘甲让其堂弟刘乙挡住周乙,自己用所带的口袋蒙住周甲的头并进行猛打,直到将周甲打昏仍不停手。周乙见状,猛地冲过去将刘甲的儿子抓住,并威胁刘甲放了周甲,否则就将其儿子一砖头砸死.刘甲、刘乙冲过去想夺回小孩,周乙一砖头将刘甲之子砸昏,迫使刘甲、刘乙退开。然后,周乙扶起周甲一起逃走,途中将昏迷的刘甲之子放在地上,还给刘甲.但是刘甲发现小孩已被失手砸死。 教师点拨:此案例不属于正当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未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案例4】17岁的职校学生区志放学骑车回家,在一个路口发现八个手执凶器的歹徒正挟持两名手无寸铁的少女。区志挺身而出,义正词严的说:“你们凭什么欺负两个弱女子!"说完上前去拉那两名女孩。歹徒见有人胆敢大胆呵斥自己,就给了区志一个耳光,并疯狂的吼道:“滚开!少管闲事,不然老子的刀子可不长眼!”区志没有屈服,还击一拳,继续去拉两名女孩。穷凶恶极的歹徒拔出刀子向区志身上乱扎,鲜血喷涌而出,区志成了血人,但他还是冲向了歹徒,一直追了30米,才倒在血泊中。后经抢救无效,区志壮烈牺牲. 问题:1、你如何评价区志的行为? 2、如果你是区志,你会这么做吗?为什么? 【案例5】在一条僻静的胡同里,一无业社会青年拦住中职学生小丽,要求与其交朋友,后头又称手头紧,跟小丽要钱花。这一幕被走在后面的小丽的同学小刚看到。他机智地躲在树后报警,然后走上前与小丽一起同社会青年周旋,拖延时间,很快,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将该社会青年带走. 问题:同是见义勇为,小刚的行为和区志的行为相比有什么不同? 教师点拨:我们提倡见义勇为,也要善于见义智为,青年学生在面对违法犯罪的时候,要把握两个原则,先保护自己,再保护他人,多一份冷静,少一份冲动,除了挺身而出,更要做到见义智为。 3、见义智为的方法 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争取其他人的帮助; 虚张声势,与犯罪分子巧妙周旋; 记住歹徒的体貌特征; 了解歹徒的去向; 保护好作案现场; …… 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防卫的时限) (防卫的对象) 不法侵害者 (防卫的目的) (防卫的起因) 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防卫的限度) 四、〈课堂总结> 学生进行回顾,教师归纳。 五、〈布置作业〉 案例改编:你路过万美兰家时,发现张华平正抱着妞妞威胁万美兰,于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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