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心幼儿园校车司机聘用协议书 甲方:谭子山镇中心幼儿园乙方: 驾驶证号:电话: 因甲乙双方共同需要,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甲方职责: 1、乙方在本园服务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甲方付给乙方每月工资1700 元(一个月未满按天数计算),园龄三年以上寒暑假补助1000元,过节享受和在职教师同等福利。 2、甲方在每月10号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3、如因乙方身体和能力等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甲方可终止与乙方的工作合同协议.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本幼儿园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司机职责,负责接送幼儿及小学生。2、服从园领导的工作安排,爱护幼儿园的
2、声誉,维护幼儿园的利益. 3、高度重视幼儿人身安全,不准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因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事故司机应负部分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 如发现车辆有问题,要及时维修和保养并及时通知甲方。 5、 车辆只用于幼儿园学生接送,其他任何人,任何事不得用车.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用车者,即使解聘,不付当月工资。6、司机要保证园车的卫生,每周洗车一次。园车未接送学生时,必须停放在园内。7、合同期内,司机不得任意辞工,特殊情况(家里有重大事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本园,否则扣发当月工资及押金. 8、本合同从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9月1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9、本合同一式三份,中心校、司机、幼儿园各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