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工作履职报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协力所”)自2015年1月成为上海市第二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以来,组建了一支由协力所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参与的破产管理人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管理人/清算组职责。经过两年的努力,该团队积累了一定的破产清算案件办案经验, 现就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间,本团队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管理人工作团队基本情况协力所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经过数年的发展,协力所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五十余位合伙人(
2、包括管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及合伙人)以及四百余名包括律师、律师助理、法律秘书、行政人员在内的法律专业服务人员。除位于上海的总所外,分支机构还遍布北京、苏州、南通、无锡、长沙、郑州、徐州、南京、厦门、日本大阪、意大利米兰、法国巴黎、新加坡等地,并在持续蓬勃的发展中。根据业务的特点和专长,协力所设有六大专业委员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并购金融专业委员会、公司证券专业委员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协力所每一个专业委员会都由上海总所及各地分所熟谙该业务领域法律和具有丰富经验的合伙人和律师组成.(一)人员配备协力所自2015年1月成立破产管理人团队后,截至2017年
3、5月间,历经过三次人员变动,现就变动情况简述如下:1、第一批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变动原因:两名成员离职)协力所自2015年1月成为上海市第二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后,就组建了一支有协力所三位高级合伙人带头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具体成员如下表所示。截至2016年6月,除顾美琴律师、杨涛律师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其余成员均在职,团队成员较为稳定,不仅有合伙人律师,还包括三名不同年级的律师,结构完备。 2、第二批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变动原因:吸纳新成员)2016年5月,受“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搭建工作”的影响,结合协力所在职律师的破产清算办案经历,在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的推动下,对破产管理人团队进行了一
4、次扩编,扩编后,协力所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信息如下.第二批破产管理人团队由五位高级合伙人带头,包括四名合伙人律师、九名不同年级的律师组成。除原第一批破产管理人团队中两名律师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再无任何成员离任情况发生,团队成员较为稳定,结构完备。 3、第三批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变动原因:吸纳新成员)2016年12月17日,协力所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召开2016年年度会议,在会议上,与会委员讨论了“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16)沪0118强清4号一案,结合该案情况,特吸纳傅成睿律师加入破产管理人团队,并组建了由王炜律师领导的,包括叶晨律师、李艳律师、叶沛雨律师、傅成睿律师、蒋菡律师在内的工作小组,具
5、体承办本次“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16)沪0118强清4号”一案。综上,协力所自成立破产管理人团队以来,两年间,除两名律师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团队发展稳定,并不断壮大,成员结构日趋完备,具有较强的承办破产清算案件的人员配置及办案能力.(二)内部管理制度2015年10月,协力所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专委会工作规则;2016年12月17日,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召开2016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工作总结、2017年度工作计划、2017年度业务开展方案、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专委会业务规则。同时,结合协力所原有的财务制度、印章管理制度、
6、文件归档制度、收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契合破产清算案件业务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日趋完善。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自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间,协力所并未出现机构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况,协力所律师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执业纪律,不存在人员违规事项。三、参加上海高院随机摇号情况 自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间,协力所积极派人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历次摇号活动,未出现缺席情况.四、承接的企业破产案件及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办理情况自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间,协力所承办1起强制清算案件,详细情况见附表。在此期间,协力所尚未承办过企业破产案件.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协力所破
7、产管理人团队组建了由王炜律师领导的,包括叶晨律师、李艳律师、叶沛雨律师、傅成睿律师、蒋菡律师在内的工作小组,结合案件的具体特点,在与青浦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沟通下,讨论并制定了工作计划。结合本次目标公司股东众多且意见不统一的情况,小组律师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短信、信件等方式与各股东进行沟通,并最终组建了包括股东委派代表在内的清算小组,获得了目标公司大股东垫付的清算费用,并接收了公司的印章、账册,日前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资产进行审计.以期推动本强制清算案件有序进行。五、依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海高院企业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管理人工作职责指引执行职务及执业纪律情况自2015年1月至20
8、17年5月间,协力所认真依照企业破产法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管理人工作职责指引的要求履行职务,遵守破产管理人执业纪律,遵守律师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勤勉尽责,高效地完成青浦区人民法院交付的任务,没有任何违纪情况.六、工作特色、经典案例介绍、履职中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工作特色协力所秉承专业立所的工作理念,探索落实“以专业化带动规模化,以规模化促进专业化的“协力模式发展之路,在案件承办过程中,协力所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为破产管理人团队提供了支持,破产管理人团队在此基础上不仅可以获得专业的业务指引,还能整合全所资源.同时,得益于本所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在办理强制清算案件中,工
9、作小组律师对于履职的每一个环节都留有底稿,并及时撰写会议/工作纪要,并将文本以邮件的方式发给团队成员确认,以保障成员之间信息的畅通,工作步调一致。(二)经典案例介绍在协力所承办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16)沪0118强清4号的过程中,结合目标公司股东众多,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工作小组律师多次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与各股东进行联系,并邀请各股东委派的代表前来协力所召开协调会.同时,对于沟通的情况,工作小组律师也多次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向青浦区人民法院汇报,并多次前往青浦区人民法院与承办法官当面沟通,经过多方努力,本次强制清算案件终于取得了股东的理解与支持,在此基础上,工作小组不仅获得了目标公司大股东垫付的清算费用,还完成了印章、证照、公司账册的初步交接工作。虽然前期沟通工作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但这对于后期应对与化解在强制清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障碍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三)履职中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本强制清算案件涉及面广泛,矛盾众多,如何有效运用现行法律规范高效、有序的应对与解决在强制清算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是破产管理人团队所需思考与提升的重要课题。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