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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_T 2977-2022多功能灯杆应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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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91.160.20 CCS Q 84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29772022 多功能灯杆应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application of multifunctional lighting poles 2022-12-27 发布 2023-02-01 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3 4 总则.4 5 设计要求.4 6 管理系统要求.12 7 设备要求.16 8 安装要求.24 9 检测与调试.27 10 运维服务.30

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归口并解释。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照明电器协会、四川天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成都城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厦门市智联信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易明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千百

3、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慧光智城(深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德阳市恒达灯具制造有限公司、四川众兴华业市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艾贝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汇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思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菲尼特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宏、孙卫平、刘毅、樊洪斌、李强、代明生、汪春、吴颖、易斌、杨光、梅军、郑伟、龚剑、胡靓、谭骏跃、吴莉、王冬、李付伟、吴贵才、陈紫琳、周倜、张守平、叶元进、欧其阳、刘新东、康乐、陈强、谢飞、戴勇军、倪平波、郝建维。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引言 为改善城市功能品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路灯行业转型升级,标准编制组按国家、

4、行业标准,结合四川省多功能灯杆应用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多功能灯杆的应用设计和杆件、设备、系统、安装、检测和运维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编制了本规范,目的是为四川省的多功能灯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引,为多功能灯杆智能化系统的产品设计、检验等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多功能灯杆应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多功能灯杆的总则、设计要求、管理系统要求、设备要求、安装要求、检测与调试、运维服务。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中多功能灯杆的应用,其它相关场所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参考执行。多功能灯杆的设计、安装、检测和调试、运维服务除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

5、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

6、B/T 6461 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 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GB 7000.203 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和街道照明用灯具 GB 8898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GB/T 9254(所有部分)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10125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GB/T 13912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

7、和运行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4887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 17625.1 电磁兼容性(EMC)限制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输入电16A每相)GB 17625.2 电磁兼容性(EMC)限制。限制额定电流16A/相位的公共低压供电系统中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无线电干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 G

8、B/T 18592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铝层技术 GB/T 18595 一般照明设备 EMC抗扰度要求 GB/T 18802.12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选择和使用导则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2027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82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 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4827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 GB/

9、T 25000.1 软件工程 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SQuaRE指南 GB/T 2572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29103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 通过可变情报板发布的交通信息 GB/T 30428(所有部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GB/T 31446 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 GB/T 31897.1 灯具性能 第1部分 一般要求 GB/T 31897.201 灯具性能 第2-1部分:LED灯具特殊要求 GB/T 33697 公路交通气象监测设施技术要求 GB/T 349

10、23(所有部分)路灯控制管理系统 GB 3511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B/T 35269 LED照明应用与接口要求 非集成式LED模块的道路灯具 GB/T 40994 智慧城市 智慧多功能杆 服务功能与运行管理规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8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 50135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11、GB 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T 50252 工业安装工程安装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20254(所有部分)引线框架用铜及铜合金带材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73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1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29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T 50526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 50661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 50689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838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 55011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CJ/T 527 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 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 89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安装及验收规程 CQC 3127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DL/T 5219 架空输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程 GA/T 484 LED道路交

13、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GA/T 1047 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 GA/T 1049.3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 第3部分:交通视频监视系统 GA/T 1400.4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 JG/T 495 钢门窗粉末静电喷涂涂层技术条件 JGJ 9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QB/T 1551 灯具油漆涂层 SJ/T 11141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 YD/T 1429 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YD/T 1666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 YD/T 5132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验收规范 YD 5201 通信建设工

14、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多功能灯杆 multifunctional lighting pole 以灯杆为载体,除道路照明功能外,通过搭载各类设备提供智能照明、移动通信、城市监测、交通管理、信息交互和城市公共服务等功能,可通过运营管理后台系统进行远程监测、控制、管理等网络通讯和信息化服务的多功能道路灯杆。3.2 多功能灯杆系统 multifunctional lighting pole system 多功能灯杆系统由杆件、搭载设备、综合机箱、综合机房、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管理系统以及配套管道等设施构成。3.3 智能照明 intelligent li

15、ghting 利用物联网技术、有线/无线通讯技术、电力线载波通讯技术、嵌入式计算机智能化信息处理等技术组成的,实现对照明系统进行精细化管控,实现远程开灯、关灯、调光及照明设备状态监测、故障告警等,以达到节能减耗按需照明的目的。3.4 电力线载波通信 power line communication 以输电线路为载波信号的传输媒介的通信系统。简称 PLC。3.5 有源天线单元 active antenna unit 5G基站的主要设备之一,从架构上是融合4G时代的RRU(远端射频单元)+Antenna Unit(天线单元)。简称 AAU。4 总则 4.1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以多功能灯

16、杆作为各类搭载设备的主要载体。已设有多功能灯杆的道路,如需新增道路杆件,应进行独立设杆必要性审查。4.2 多功能灯杆的设置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先考虑城市重要道路、市民广场、繁华商业街区、大客流景区公园,分步实施,有序推进。4.3 在满足结构安全和业务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宜对道路上各类杆件、机箱、配套管线、电力和监控设施等进行集约化整合设置,并为未来拟搭载设备预留资源。4.4 多功能灯杆系统和其它道路设施等应统筹进行系统设计,风格、造型、色彩等应与道路环境景观整体协调,体现城市特色。5 设计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多功能灯杆系统的设计应具有科学性、经济性和可扩展性,设计应充分征求市

17、政、管线、城管、公安、环保、民政、旅游、通信等单位的需求,并与架空线入地、路灯改造、景观提升等市政工程同步开展,避免后期重复投入。5.1.2 多功能灯杆应在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安全性的前提下,优化杆件直径和机箱体积,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及安装、维护和管理的便捷性。5.1.3 多功能灯杆、综合机房、综合机箱及配套设施的样式及颜色应根据应用环境和景观美化的要求进行外观设计,并严格控制非功能性反光、眩光材质使用;在进行多功能灯杆外观设计时宜采用符合四川地方特点的外观设计风格,有特殊要求的,应进行专项设计。5.1.4 多功能灯杆、综合机房、综合机箱及配套设施应预留空间、荷载、接口、机箱仓位和管孔等,满

18、足功能拓展需要。小型设备宜采用滑块与卡槽连接,大型设备宜采用法兰安装。5.2 平面布置 5.2.1 在道路交汇区域的平面布置设计应满足 GB 14886、CJJ 45 的要求,统筹车路协同等考虑其他搭载设备的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示例图中为可设置多功能杆位置)a)多功能灯杆布置在人行道时,应设置在人行横道两端外沿线的延长线,杆中心距路缘石内边线宜 400 mm。多功能灯杆设置位置如图 1 所示;图1 多功能灯杆设置位置示例一 b)多功能灯杆布置在机非隔离带时,宜设置在机非隔离带缘头切点向后 2 m 以内。设置位置如图 2 所示;图2 多功能灯杆设置位置示例二 c)多功能灯杆布置在中央隔离带

19、时,宜设置在中央隔离带缘头切点靠近人行横道处。多功能灯杆设置位置如图 3 所示;图3 多功能灯杆设置位置示例三 5.2.2 多功能灯杆在路段区域的平面布置设计在满足道路照明的前提下,应统筹考虑各类搭载设施的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在进路口方向、停止线上游 25 m30 m 处布置多功能灯杆,并应满足电警、卡口类设备的布置规范;b)应在进路口方向、停止线上游约 50 m70 m 处布置多功能灯杆,并应满足交通标志标牌的布置规范;c)宜在路段沿线公共安全重点区域布置多功能灯杆,并应满足视频监控、治安监控、违法抓拍等采集设备的布置规范;d)多功能灯杆的布置应避开出(入)口、行道树和树穴、公交车

20、站亭等;e)采用单侧布置或中心布置方式设置多功能灯杆时,可根据需要在道路对向侧增设多功能灯杆。5.2.3 多功能灯杆在特殊区域的平面布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在 Y 型路口和 T 型路口的垂直方向,多功能灯杆宜设置在路口进口道正对的路缘后 2 m 以内,并应统筹考虑相交道路多功能灯杆位置。Y 型、T 型路口区域多功能灯杆的设置位置如图 4 所示:图4 多功能灯杆设置位置示例四 b)环形路口的多功能灯杆宜在环岛内、外分别设置。环形路口区域多功能灯杆的设置位置如图 5、图 6 所示:图5 多功能灯杆设置位置示例五 图6 多功能灯杆设置位置示例六 c)在设置有导流岛的路口,多功能灯杆宜设置在导流岛

21、上;d)其它有搭载设施需求的道路按需设置多功能灯杆。5.2.4 多功能灯杆的杆上搭载设施布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杆上搭载设施的布置设计应符合各类搭载设施的相关规定。宜在满足搭载设施功能需求基础上对搭载设施进行减量化、小型化设计;b)各类杆上搭载设施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搭载位置可按图 7 多功能灯杆竖向分层部署图选定;c)对视认性有要求的搭载设施布置设计时应结合周边环境确定,避免被绿化、桥墩等物体遮挡;d)搭载信息发布屏应符合 GB/T 35626 的规定,快速路及主干道不应搭载信息发布屏。搭载音频播放设备应符合 GB 3096 的规定;e)应避免搭载设备间的相互干扰,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

22、满足数据采集、传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f)杆上搭载设施的空间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杆上搭载多个设施或多组设备时,应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安全、有序布置。搭载小型设备时宜采用滑块与卡槽连接,实现设备的灵活部署,满足不同设备对安装高度的需求;2)搭载设施布置在主杆上时,设施下沿距地面宜不小于 2.5 m;3)搭载设施布置在横臂上时,设施距主杆不宜小于 500 mm。当设施布置在横臂末端时,设施外边距横臂末端不宜大于 500 mm。5.3 设备搭载 多功能灯杆应根据环境条件和搭载设备挂高要求,宜采用以下4个层次进行分层设计。多功能灯杆竖向分层部署如图 7 所示:图7 多功能灯杆竖向分层部署图 a)高

23、度 0.5 m2.5 m,适用检修门、仓内设施、充电桩、多媒体交互设备、一键报警等;b)高度 2.5 m5.5 m,适用路名牌、小型标志牌、治安监控设施、行人信号灯、机动车辅灯、非机动车道侧信息发布屏、公共广播及其它小型智能设施;c)高度 5.5 m8 m,适用机动车信号灯、治安监控设施、大型标志牌、小型标志牌、公共 WLAN、机动车道侧信息发布屏及其它小型智能设施;d)高度 8 m 以上,适用照明灯具、通信设施等。5.4 照明系统 5.4.1 多功能灯杆的道路平面布置应在满足道路照明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类搭载设备的要求,实现各种功能的正常发挥。5.4.2 道路照明设计应根据 CJJ 45

24、 进行,设计应采用照明计算软件进行计算模拟,并提供完整的照明计算报告。5.5 供配电系统 5.5.1 一般要求如下:a)多功能灯杆供电系统应统一规划,符合智慧道路规划要求;b)电源点宜设置在用电负荷中心并便于维护操作的位置。宜采用专用变压器通过综合机箱向各类设施供电,应符合 GB 50054 的相关规定,满足搭载设备正常工作的需求;c)供电电源宜统一接入、分别计量、统一管理,支持断电保护和远程控制。5.5.2 供电负荷等级应符合 GB 50052 及 CJJ 45 的要求,并按以下规定确定:a)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或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搭载设备的负荷等级应不低于一级;b)交通和公共安全

25、类设备的负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c)其它搭载设备应根据中断供电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合理确定负荷等级。5.5.3 多功能灯杆系统采用交流供电时,应满足下列要求:a)供电电压等级宜为 0.22 kV/0.38 kV。用电设备端电压应为标称电压的-10%+5%;b)交流配电变压器及配电箱的位置宜设在负荷中心。照明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变压器应采用 Dyn11 联结方式;c)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 115%,最小相负荷不宜低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 85%;d)路灯照明用电与移动通信基站(4G/5G 基站等)、智能化系统用电宜采用不同的回路供电。各类设施出现故障或检修

26、时不影响其他设施的正常运行;e)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宜采用 TT 或 TN-S 接地系统,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f)配电系统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当采用共用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并符合 CJJ 89 的要求。5.5.4 多功能灯杆系统采用直流供电时,应满足下列要求:a)直流配电电压等级宜为 48 V、110 V、220 V、375 V,且直流输出电压应为标称电压的-20%+5%;b)直流配电保护应按保护要求和直流特性选择相应的保护电器;c)当采用 IT 接地系统时,应设置对地绝缘监测装置。5.5.5 多功能灯杆应设置用电安全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 GB 2894 的规定。5.5.6

27、 多功能灯杆供电系统应采用地下电缆线路供电,其供电电缆设计及选型应满足 GB 50054 及 GB 50217 的相关规定。5.6 杆塔基础 多功能灯杆杆件基础设计应符合GB 50007、GB 50135、DL/T 5219、JGJ 94的规定。在基础设计和安装之前,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地质勘察,并应满足下列要求:a)多功能灯杆的基础预埋件(地笼)设计时应根据当地基本风压值、岩土基层勘测报告及杆塔的整体荷载计算强度,锚固栓宜选用 Q345B 及以上强度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锚固栓采用圆钢材料(禁止对接或搭接),并预留足够的线缆进出空间及可靠的接地连接装置;b)多功能灯杆的基础预埋件(地笼)设计

28、图应根据杆塔底部法兰方位标注基础预埋件(地笼)安装方向及距路沿石侧面距离,基于主路面安装标高,标注基础预埋件(地笼)安装高度。基础螺柱朝向如图 8 所示:图8 基础螺栓朝向图 c)多基础应采用预制桩基或现浇桩基,非特殊情况不采用筏板基础,基础混凝土标号不得低于C30。d)基础法兰盘距地面宜大于等于 300 mm,基础螺栓顶部宜低于地面 150 mm。杆件紧固校正后,应采用不低于 C20 的混凝土包封法兰和螺栓,包封层高出锚栓顶部 30 mm,表面铺装应与杆件周边地面一致;e)基础锚固栓部分及锚固螺母、平垫、接地网等钢制品应整体进行热浸镀锌或热浸镀铝防腐处理,热浸镀锌符合 GB/T 13912

29、规定。热浸镀铝符合 GB/T 18592 规定。5.7 管线 5.7.1 多功能灯杆应具备为搭载设备提供统一传输接入服务的能力,每根多功能灯杆宜配置不少于 12 芯的光纤资源,满足安防监控、移动通信基站、信息发布屏、智能网关等设备的裸纤传输接入需求。非裸纤传输接入的搭载设备可由智能网关统一提供传输接入服务。5.7.2 多功能灯杆系统的电力、通信线缆应埋地敷设,保护管道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管道穿越机动车通行的地段时应采用满足承压强度的保护管。敷设要求应符合 GB 50217、GB 50289、GB 50373、GB 50838 的有关规定。5.7.3 管线设计时应根据敷设环境采用满足机械强度及

30、线缆通径要求的保护管并符合以下要求:a)强弱电管线应分别敷设管道;b)应预留一定数量的管道;c)应对各线缆种类、管理单位及责任人等信息进行标识。d)管道的埋设深度(管顶至路面)不应低于表 1 的要求。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钢管保护。车行道下方的管道应进行混凝土包封。表1 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表 单位:m 类别 人行道下 车行道下 与电车轨道交越(从轨道底部算起)与铁道交越(从轨道底部算起)水泥管、塑料管 0.7 0.8 1.0 1.5 钢管 0.5 0.6 0.8 1.2 5.7.4 多功能灯杆旁宜设置接线手孔井,电缆、光纤分支接线宜在接线手孔井或灯杆的设备仓内实施,在手孔井内分支时应进行防水

31、处理。5.8 电气安全 多功能灯杆所有可触及的金属部分均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接地安全保护,防雷与接地应符合GB 50057、GB 50689和 CJJ 45、YD/T 1429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a)多功能灯杆的杆件及构件、设备外壳、配电及控制箱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进行保护接地;b)杆件、悬臂、底座等所有裸露金属部件与接地端子之间应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端子固定螺栓规格不应小于 M8;c)高度大于 15 m 的多功能灯杆应设置接闪器,并应确保所有搭载设备均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接闪器与引下线之间应采用螺栓连接,接闪器与引下线及接地装置的紧固件均应使用热浸锌制品;金属多功能灯杆的杆件可作为接

32、闪器的引下线,在引下线附近应采取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安全保护措施,并应符合 GB 50057 的有关规定;d)多功能灯杆搭载的电气设备宜按 GB/T 18802.12 的规定选择和设置电涌保护装置(SPD)。5.9 信息安全 5.9.1 多功能灯杆信息安全的设计应满足 GB/T 20269、GB/T 20270、GB/T 20282 和公安部第 82 号令的有关规定。5.9.2 多功能灯杆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和使用的保密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符合 GB/T 22239 的要求且不低于二级。5.9.3 多功能灯杆的搭载的智能化设备宜采用 TCP/IP 协议进行相互通信和管理。搭载的物

33、联网设备可采用 NB-IoT、LoRa、PLC、Zigbee、TCP/IP 等有/无线网络接入管理平台。多功能灯杆与管理平台之间的传输网络,应保障通信链路安全可靠,防止攻击者窃听、解析、篡改、控制通信链路上传输的数据。5.9.4 多功能灯杆的搭载的显示屏、广播等信息传播设备,宜采用专用网络传输,信息传播的内容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5.9.5 多功能灯杆系统应在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启用访问控制功能,设置白名单访问控制。应对搭载设备实行身份认证和绑定,确保操作安全。5.9.6 多功能灯杆系统的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应具备对数据完整性监测的功能,采用加密或其他保护措施实现数据存储的保密性。6

34、管理系统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多功能灯杆宜同步建设管理系统,系统应包括设备管理平台和运营管理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a)管理系统应支持云化部署和本地化部署;b)管理系统应遵循 GB/T 22239、GB/T 25000.1、GB/T 28181 的相关规定;c)管理系统应具有公共 API 接口及协议,以便第三方调用,通讯协议和接口应符合 GB/T 28181 的相关要求;d)管理系统应支持弹性扩展,新增特性的快速上线、发布;e)管理系统应支持在线升级/回退/扩容;f)管理系统宜支持现有系统的接入和兼容。6.1.2 管理系统应能对搭载的共享设备和非共享设备进行管理,并符合下列要求:a

35、)共享设备宜统一接入管理平台,可直接或通过智能网关中转远程上报设备运行状态及设备采集数据;b)非共享设备应单独通过指定的网络传输或汇聚到指定的信息存储中心,多功能路灯杆提供供电支持,并做好网络隔离设计;非共享设备宜上报设备运行状态至管理平台,不上报设备采集数据。6.2 系统功能 6.2.1 多功能灯杆设备管理平台应具备对搭载设备的业务汇聚和分配、远程集中管理、控制、运行监测、数据分析、查询、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等功能,支持接入现有的业务平台或不同厂家的业务平台。6.2.2 设备管理平台应具备对搭载设备进行测试准入和生态导入、管理、控制、运行监测、数据运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等,并应具备下列功能:a)

36、添加删除任意节点和设备,修改编辑节点和设备的设置和属性;b)对杆件及各搭载设备的标识、状态、用户信息采集;c)对任意设备的应用策略(控制策略、播放策略、连接策略)的配置功能。6.2.3 运营管理平台应具备业务运营功能,并支持接入现有的业务平台或不同厂家的业务平台。6.2.4 智能照明控制设备应符合 GB/T 34923(所有部分)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a)下行通信异常时能自动切换备用通信信道;b)能根据外部天气的变化,动态调整开关灯策略以及动态调整线缆漏电监控保护策略。6.2.5 视频监控功能由搭载的球型摄像机或枪型摄像机组成,应能实现远程集中管理、画面监控、运行状态监测,以及参数设置、查询

37、、视频数据共享等功能,并应符合以下要求:a)视频采集设备应符合 GB 8898、GB 20815、GB/T 25724、GB 35114 相关要求;b)视频采集设备的控制、传输流程和协议接口应符合 GB/T 28181 相关要求。6.2.6 无线 AP 设备应具有完善的业务支持能力,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网络部署简单,自动上线和配置,可通过远程集中管理、控制,满足 AP 设备运行状态、WLAN 网络运行状态的监测、接入设备查询、定位等功能。满足智能终端的通信需求的同时可实时对 WLAN 网络进行管理和维护,并符合下列要求:a)公共 WLAN 应符合 GB 4943.1 的要求;b)公众无线局域网

38、接入点(AP)设备认证技术规范。6.2.7 多媒体信息发布设备宜采用内嵌 LAN、WIFI、4G 智能管理核心模块的 LED 灯杆全彩显示屏,具备远程联网控制,可远程集中管理、控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播放内容发布和管理(上传、审核及查询)等功能,并符合下列要求:a)信息发布屏展示功能应符合 SJ/T 11141 的要求;b)安全性应符合 GB 4943.1、GB 8898、YD/T 1666 相关要求;c)电磁兼容应符合 GB/T 9254 相关要求;d)性能应符合 SJ/T 11141 相关要求。6.2.8 紧急报警设备应具备一键式紧急求助功能,宜具有可视对讲功能。应具备远程联网控制,可远程

39、集中管理、控制,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定位、自动录音等功能。支持与视频监控子系统实现应急呼叫安防联动功能。应符合 GB 50348、GB 50394、GB 50395、GB 50396 的相关要求。6.2.9 公共广播设备宜采用具有远程联网控制的 IP 广播,具备远程集中管理、控制、设备运行状态监测、播放内容发布和管理等功能。系统可直接播放来自网络的音频,或与其他广播终端、对讲终端、采播终端配合使用,实现音频播放、声卡喊话等功能,并符合下列要求:a)公共广播设备性能及安装要求应符合 GB 8898 和 GB/T 50526 相关规定;b)支持紧急广播强插功能。6.2.10 环境与气象监测设备可对周

40、围环境及气象进行监测,如温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雨量、辐射、紫外、PM2.5、PM10、噪声等信息实时监测;具备远程联网控制,可远程集中管理、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及定位等功能,环境监测设备的性能应符合 GB/T 33697 相关要求。6.2.11 监控及报警应具备下列功能:a)应对多功能灯杆和各搭载设备状态的关键数据信息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包括系统状态、运行方式、控制方式、运行功耗、环境情况、故障告警等;b)具备主动上报报警信息、自定义报警信息、自定义事件转报警信息等 3 大报警信息来源设置功能,通过自定义报警信息对上报的告警和故障信息根据自定义报警策略进行二次判断和组合可对故障信息进行筛选以及智

41、能化生成新报警信息和设备之间的智能联动控制;c)对故障告警级别进行设置,可根据故障的严重等级设置不同的各种报警告知方式;d)应对所有告警及事件(包括传送到信息中心的各类报警、对讲呼叫、应急照明等设备的开启关闭等)记录保存,同时保存事件相关联的视音频信息,并可按事件检索;e)对紧急告警及事件应设定应急预案,当事件发生时,通过该预案可自动执行设备联动控制;f)对杆件状态和用电安全状态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实时显示和提供相关数据信息;g)报警信息应能够通过各种方式通知相关的设备负责人,通知方式可包括:电话、手机 APP 推送、短信通知、邮件通知等,控制后台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管理人员可定义不同的故障登记,

42、并配置组合报警提醒方式(例如重要告警,可以短信+手机 APP 推送+声光报警);通信恢复后应能将通信中断期间的数据上报,并保存主要告警数据;h)应具备事件记录保存和管理功能,记录所有事件(包括各类报警、对讲呼叫、应急照明等设备的开启关闭等)并保存事件相关联的视音频信息,管理人员可按事件进行检索;i)应具备杆件承载负荷及负荷余量管理功能,可显示杆柱的当前搭载情况信息并评估搭载能力;j)应具备杆件搭载位管理功能,根据不同杆件的标准搭载位设计,为将来其他设备搭载和电缆、光纤资源提供统一的管理和分配功能;k)宜具备实时动态检测杆件搭载设备数量,搭载超负荷主动告警;l)应具备供电负荷评估管理功能,可实时

43、显示配电负荷数据,可用余量数据,超负荷预警告警。6.2.12 系统管理应能对用户、日志、数据等进行统一管控,并具备下列功能:a)应具备统一的认证、授权管理机制,对访问者进行身份码和密码双重认证;b)应具备完备的操作日志保存和日志管理功能,对平台管理服务器和各类服务器以及前端设备的设置、修改、资料删除等进行完整记录;日志禁止修改、删除,保存时间不少于六个月;c)宜根据用户角色属性提供不同的管理权限和界面,在角色权限配置中可针对功能进行授权,如控制模块的权限、查看系统日志权限、设备广播权限等;d)应具备统一的自动校时与手动校时功能,提高各模块设备管理和数据采集时间的正确性;e)应具备电子地图管理功

44、能,结合 GIS 将所有多功能灯杆的位置信息载入管理平台,形成站点地图,实现对多功能灯杆的资产统计、精准定位及追溯;应采用国家标准坐标体系的智能 GIS 地图管理,宜自动采集杆件信息及所搭载的设备信息并自动加载至地图;f)权限配置可分为用户、角色,不同用户可设置所属角色,可定义用户的优先使用权,用户权限可在线进行授权、转移和取消;g)支持和外部系统的计费结算,可通过调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满足停车、电动汽车充电等业务的服务需求。6.2.13 资产管理应具备下列功能:a)应具备地图设施绘制功能,包括设施添加、设施移除、设施移动与设施连线,支持手动添加单个或批量设施的属性;b)应具备分组管理功能,资产可

45、按项目、区域、设备类型及型号等分组,以列表形式统计设施设备属性,方便设备分类查询;c)宜支持前端设备图片、三维影像(swf 文件)批量上传至服务器或数据库;d)宜具备地理编码功能,为设施设备自动赋值所属区域;e)可具备最短路径分析功能,分析出发点与维修点间的最短距离与路线,为设施维修出行路线提供参考。6.2.14 工单管理应具备下列功能:a)应支持手动录入基本故障信息、处理时限、负责人等信息人工创建工单,及当系统检测到预定义告警类型自动创建工单;b)应具备工单记录保存和管理功能,内容包括工单编号、故障类型、故障内容、故障地点、报修时间、受理时间、端维修人员、查看时间、完成时间、处理时限、受理员

46、、状态、负责人、工单流转等信息;可根据时间段、负责人等关键词查询和统计工单信息;c)应具备工单延期功能,结合具体情况对工单进行延时修改;d)宜具备任务督办功能;e)可对紧急事件设定应急预案,事件发生时通过该预案自动执行事件与设备之间的智能联动控制。6.2.15 统计分析管理应具备下列功能:a)支持多种报表显示,提供自定义报表开发、报表分类管理、可视化的表单设计工具、数据源定义、格式定义、统计分析和配置管理、报表分类浏览、报表查询和导出等功能;b)支持多种分析图表,包括折线图、柱状图、仪表盘、散点图、K 线图、饼图、雷达图等多种图形工具;c)应具备数据分析、管理、可视化功能,支撑各类信息资源的可

47、视化表达和分析。d)宜根据具体应用场景在移动端设备上提供设备控制、故障定位、系统报警、工单处理、巡视管理、定位导航、手机办公等功能。e)宜根据用户操作权限设置不同操作模式。6.3 系统架构 6.3.1 多功能灯杆系统总体架构宜包括:基础设施层、感知层、传输层、数据采集层、平台层(运维管理平台和应用服务平台)、应用层。可通过平台软件与各个子系统的协议对接,实现对多系统多设备统一标准协议的相互通信和集中管理控制,多功能灯杆系统管理平台根据各子系统产生的信息变化情况,作出相应的协调动作,具有达到信息交换、数据共享和挖掘、联动处理等能力。6.3.2 多功能灯杆系统架构示意图见图 9。图9 多功能灯杆系

48、统架构示意图 6.3.3 数据层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包含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数据呈现、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功能;b)应支持前端设施的不同通信协议的数据采集,并按照标准化数据格式接入;应支持高并发、大数据量的数据采集以及满足各种应用要求的数据采集频率;c)数据处理应支持对错误数据格式、无效数据、重复数据等异常数据的处理;应支持对不一致数据进行检测以及对缺失数据进行填补;d)数据存储应支持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存储;应支持存储的状态监控和对存储节点的迁移、扩容、复制、更改、删除、备份、恢复等操作;e)数据分析应支持数据分析、执行以及对分析结果的多种形式的输出;f)数据展示应支持实

49、时数据和统计数据的展示,包括折线图、柱状图、饼图等可视化展示;g)数据共享应支持其他系统对数据共享访问,同时可向其他系统分发数据;应支持共享访问和分发数据的安全管理。数据共享应满足业务部门的应用需要。共享给城管部门的数据应符合GB/T 30428 相关规定;共享给公安交通部门的数据应符合 GA/T 1049.3 和 GA/T 1400.4 相关规定;视频相关数据应符合 GB/T 28181 的相关要求;共享给其他部门的数据应符合相应部门的数据规范;h)数据安全应支持对于敏感性数据加密方式存储,按照国家相关保密部门要求采用合适的加密算法、密钥长度和密钥管理机制。6.3.4 运营管理平台支撑层应提

50、供统一安全的通信网络接入、各种通信协议的灵活适配、海量的并发连接、端到端安全、故障定位/诊断等功能。6.3.5 运营管理平台应用层应符合以下要求:a)数据管理应具备对辖区内多功能灯杆及附属设施的相关业务数据进行查询、导出、统计(报警率、设备在线率等)并生成可视化报表等功能,同时可将设施基础信息推送到上一级平台并能接收并处理平台指令;b)校核多功能灯杆搭载设备数量,搭载超负荷主动告警;可根据不同杆件的标准搭载位设计,为将来其他设备搭载和电缆、光纤资源提供统一的管理和分配功能;c)财务管理应具备收益分析、成本分析、支出分析并自动生成可视化报表等功能;d)合同管理应支持合同签署监控及录入、合同状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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