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封外国语学校宿舍量化考核细则为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在宿舍管理上对住宿生从出勤、纪律、内务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学性,从而培养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住宿生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文明守纪的优良品质,为未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具体要求:(一)出勤方面1. 住宿生要按时离开寝室去上课、上自习,迟到者扣1分。2. 午休时要求按规定时间返回寝室,不得在休息时间出入寝室,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
2、况,记录在案.3。 晚自习后,要求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就寝,按时熄灯.晚归者扣个人2分.4. 住宿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夜不归宿者第一次扣20分,并给于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停宿处理。5. 节假日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返校,未能够正确办理请假手续者扣个人2分。(二)纪律方面1。 宿舍楼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2. 宿舍楼内禁止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给予停宿处理.3。 宿舍内严禁大声吵闹、斗殴,违者扣个人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4。 寝室内不允许下棋、打扑克、玩球,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3分。5。 爱护公物
3、,不撬门砸锁,更不能故意破坏宿舍内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6。 上课、晚自习期间,没有请假条而进入寝室者扣个人1分,没有正当理由而滞留在寝室内的扣个人2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7。 不经学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寝者扣个人2分。8。 未经允许在寝室内私贴乱画各种印刷品、广告、启示等,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13分。9。对无视检查,态度生硬,谎报姓名等的住宿生扣个人3-5分,并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停宿处理。10。 熄灯后不能按时就寝,还在宿舍内走动者扣个人2分.11.熄灯后住宿生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
4、,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和晾洗衣服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2分或扣寝室6分,即每个人1分。13.住宿生不得涂改宿舍公布栏,宿舍评比栏,宿舍住宿名单表等,违者扣3分。14。住宿生不得带体育运动器材(如足球,篮球和排球等大型球类)进入宿舍楼内,违者扣个人3分。(三)内务卫生1。寝室长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内务卫生检查标准要求,负责做好早上内务卫生工作,地未打扫干净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宿舍脏乱扣值日生1分。2。 住宿生要按照学校个人物品摆放标准要求整理好个人的物品,个人床上物品凌乱扣1分;床上被子叠的不合格扣个人1分,床上乱挂衣物毛巾扣个人1
5、分。3。床底物品摆放凌乱扣个人1分,柜里的物品摆放不整洁扣寝室3分,即每人扣0。5分。4。 禁止在窗内或窗户上私自挂晾衣绳、晒晾衣物等,违者扣寝室3分,即每人扣0。5分。5. 禁止在宿舍和宿舍门外泼倒脏水、乱扔杂物,违者扣个人2分。6。 每周日和周三卫生大扫除,检查不合格的扣寝室6分,即扣个人1分。(四)安全保卫1.住宿生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外人来访需到管理员处登记,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者扣个人3分.2。 以非正当手段进出宿舍者扣3分,擅自留外人住宿者扣个人5分。3。 严禁住宿生携带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枪,激光电筒等)进入宿舍楼,违者没收物品并扣个人5分或给予停宿处理.4、住宿生
6、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离开宿舍要关闭灯管、锁门、锁存物柜、关窗,违者扣值日生1分,并扣寝室其他人0.5分。5。 禁止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暴危险品,违者没收危险品并扣个人5分。6。 禁止在宿舍内攀爬栏杆、围墙、窗台、阳台、天台,违者扣个人5分或给予停宿处理。7.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坏消防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8。禁止私用各种电器(如台灯、音响设备、电吹风、电热水壶、小电视机等),违者没收物品并给予停宿处理。9。宿舍楼内禁止豢养各种小动物,违者给予停宿处理。二、奖惩:(一) 奖励1、 每周不扣分的寝室按评比制度规定分别授予“文明宿舍称号。2、每学期末对不扣分的住宿生
7、根据加分情况评选出优秀住宿生,将分别授予“宿舍之星” 称号.3、每学期末对表现突出的舍务干部,将分别授予“团结之星” 、“正义之星 、“管理之星 等称号。4、每周获文明寝室奖励的寝室在下一次评比时每寝室加2分.5、在卫生大扫除时,获得公开表扬的寝室加6分,每人加1分。6、学校在平时常规的卫生、纪律等检查时,公开表扬的寝室每人加1分。7、做好人好事并获大家好评的住宿生,由宿舍管理员酌情加3-5分。8、对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被采用的住宿生加2分。9、 敢于大胆检举揭发甚至制止宿舍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的住宿生加2-5分。(二)惩罚在一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发现之
8、日起即作停宿或退宿处理,停宿长短由宿舍管理员决定。1、不服从、不尊重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舍长的管理.2、 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3、 出现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者.4、恶意毁坏宿舍公物影响严重者。5、攀爬门窗进出寝室者。6、性质严重的偷窃、打架、斗殴者.7、 影响严重的聚众闹事者,造谣滋事者。8、私留外人在校留宿者.9、在宿舍内豢养各种小动物者。10、在寝室内私用各种电器者。11、不叠被子者.12、违反学校纪律影响严重者。13、凡一周内总分扣到6分者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发停宿警告通知,两周累加达10分以上者即作停宿处理。已发过停宿警告通知的同学,以后扣分严重者可直接停宿处理。累计受过两次停宿处理的住宿生,可直接实行退宿处理。,三、对住宿生管理实施的量化考核由宿舍管理员和学校总务处共同执行。四、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总务处.五、本考核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