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押金 元),按季度年结算。每季季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年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费由乙方负担,小区供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由甲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
2、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五、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水费读数: ;电费读数: ;天然气读数: 。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