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三轮车管理制度为规范电动三轮车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安全行驶以及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规定。1)电动三轮车设保管员一名,保管员负责对车辆的直接管理,定期清洁车辆,检查车辆电量是否充足,检查轮胎、刹车、车链能否正常使用,如发现问题影响车辆行驶应立即上报;2)车辆只准工作使用,严禁挪作他用;3)车辆转借时只准借与具有驾驶经验的人员使用,车辆归还后由保管员对车辆进行检查;4)驾驶人员必须遵照电动三轮车操作要求、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驾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5)骑行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骑行安全 a)原地上下车,严禁滑行上下车,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2、; b)上车后方可开电源锁开关,下车前必须先关断电源开关;6)在充电时应注意: a)首先将充电器输出端插入电池的充电插座中,然后再将输入端接通电源交流220 V; b)充电时充电器上红指示灯亮说明充电正常。充满电前,绿指示灯亮,绿灯亮后再充1-3 h为最佳; c)充电完毕先拔掉交流电源上的插头,在拔掉与电池连接的插头; d)禁止在不充电的情况下,长时间将充电器空载在交流电源上; e)如果电池盒取下充电,充电完毕将电池盒放回时一定要锁好,以防电池盒松动造成断电现象; f)在车上充电时严禁打开电源锁,防止烧毁充电器; g)充电时周围的环境应通风、无火,务必使用符合配置的充电器,严禁擅自拆卸电池盒; h)电池盒轻拿轻放避免震动;7)在雨天骑行应注意防止控制器和电机内进水、造成短路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