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工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2 职责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2。2 电仪分厂电气车间负责做好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3 管理程序3。1 一般规定3.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才能从事电气作业。3.1.3 上岗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3.1。4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3。1。5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3。1。6 带电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触及。3。1.7 凡属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一切检修作业,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3.1.8 作业时严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或设备。3。1。9 作业现场要准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3.1。1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
3、有相应的安全措施。3.1.11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3.2 安全技术措施3.2。1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下列措施:1将设备断开电源;2验电;3装设绝缘板和临时接地线;4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3.2。2 在检修工作地点,必须断开电源的导电部分:3。2。3 断开检修设备电源时,必须将各个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变压器、互感器停电,应从高、低压侧断开,联络线路应从线路两端断开,防止向施工设备反送电。3.2。4 停电的程序: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停电后,必须取下主开关
4、的控制保险,操作把手必须可靠地锁住.3.2。5 验电器是检验有无电压的依据,其他表计、信号只能作为参考。3.2.6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适合、而且是合格的验电器在施工设备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必须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是否良好。3。2。7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由2人进行。3.2.8 接地线必须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体软铜线,禁止用其他电线代替。3。2。9 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无电压后进行,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3.2。10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产生感应电压的各个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3。2。11 检修10米以
5、上长的母线,至少应在母线两端装设接地线;10米以下的,可在靠近电源侧装一组接地线。3。2.12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电气上不相连的部分,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分别在靠近电源的部分接地短路.3.2.13 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点明显看得见的地方。3.2。14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装拆接地线时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3。2.15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刀闸开关操作把手上,均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3.2。16 对部分停电工作,当安全距离不足的未停电设备,应设临时遮栏(禁止使用金属材料作遮栏).临时遮栏与导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电压等级(千伏)3。36.610356
6、0110220安全距离(米)0.350。61。533。2.17 室内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3。2.18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拉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3.3 安全组织措施3.3。1 无论高压或低压,所有在电气设备上或在导电电气设备附近的工作,均需办理工作票。3.3。2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时间为限,在预定时间内检修工作尚未完成,应由检修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3.3。3 在预定检修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其他部分有条件提前送电,则在送电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按现场实
7、际情况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后,方可继续工作。3.3.4 值班负责人负责审查、批准工作票。3.3.5 值班员必须按工作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现场情况,指明检修设备位置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3。3.6 检修工作开始后,任何人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有关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时,必须事先取得检修负责人同意,重新办理工作票。3。3。7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3.3。8 负责安全监护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检修现场,若因故需要离开时,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3.3。
8、9 因工作需要分几组同时进行检修,而每组之间相互看不见时,每组必须设一个安全监护人。3.3。10 工作间断时,检修人员应从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间断期间,监护人不在现场,检修人员不得提前进行工作.3。3.11 检修间断后复工,检修负责人、安全(监护)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3。3.12 工作票终结手续未办理前,任何人不得改变安全措施,不得向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因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必须收回工作票,通知工作负责人和全体检修人员撤出现场,值班员拆除安全措施,测量绝缘合格后方可送电。3.3.13 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与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工作票
9、终结手续。3.3.14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并得到有关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3。4 电气运行安全3。4.1 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3.4.2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3。4。3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3.4。4 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及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3.4.5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
10、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3.5 电气检修安全3.5.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3.5.2 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运行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3。5.3 带电检修安全要求.1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
11、,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2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500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3严禁利用事故停电间隙进行检修工作。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3.5。4 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3。5.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3。5.6 对外线杆、塔、电
12、缆检修时,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2对于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误送电.3对于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采取措施,防止伤及邻近电缆。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5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根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3.5。7 检修变压器及油开关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
13、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3。5。8 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3.5。9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3.5.10 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3.5。11 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用适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明敷设。3。5.12 电缆在下列地点敷设应采取穿管保
14、护措施。1电缆引入、引出建筑物,穿过楼板;2从沟道引出自电杆或墙面敷设的电缆,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部分;3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每根电力电缆应单独穿在一根管内,但交流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3.6 接地装置的规定:3。6。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3。6。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3.6.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3.6.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3。6。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3。6。6 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的避雷针为
15、4欧姆。3.6.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3。6。8 静电接地: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2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小于30米。3。6.9 防雷接地: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3。7 监督考核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考核. 4 相关记录4.1 电气工作票4.2 安全检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