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勤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民勤县水务局) 为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水管单位基本情况。全县现有的水管单位是:红崖山灌区管理局、水库管理处、总干管理处、湖区管理处等四个科级单位,泉源水管所、环河水管所、南湖水管
2、站、昌宁水管站、一干水管所、二干水管所、三干水管所、四干水管所、六干水管所、七干水管所、双干水管所、东渠水管所、中渠水管所、西渠水管所、农村人饮解困管理总站等15个所(站)股级单位,现有在职职工514人。(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建成中型水库一座-红崖山水库,设计灌溉面积90万亩,总库容9930万m3,有效库容9800万m3,属大(二)型水库,工程等级属部颁三等。建成各级输配水渠道7101km,其中总干渠1条87.37km,承担红崖山灌区13个乡(镇)的地表水输水兼水库泄洪任务,最大设计流量60m3/s;干渠13条171。37km、支渠78条494.51km,主要承担灌区输配水任务,设计流量范
3、围4-8 m3/s,灌溉面积3-12万亩;斗渠1267条1007.41km、农渠4038条1854。57km、机井沟3486km,主要承担输配水任务;各类渠系建筑物10361座。已防渗衬砌的渠道总长4778km.(三)现行水管单位经营管理方式.水利工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支渠及以上骨干工程由水管单位进行专业化管理,实行定目标、定任务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目标、任务直接与管理人员的工资挂钩,年终进行考核兑现。管理单位的管理经费主要是水费,因现行水价不到位,灌区收取的水费只能解决管理人员大部分的管理经费和少部分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管理人员不足
4、部分的经费通过综合经营收入弥补。斗渠及以下水利工程由受益村社集体进行维护管理,按人口、耕地、面积实行划段承包管理,并按“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受益村社筹资解决维修养护费用。(四)现有水管单位承担的管理职责。水库管理处:主要负责水库工程的运行管理,实施防洪、地表水供水调度计划;监测大坝,观测汛情、水情;开展大坝、建筑物及其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总干管理处和湖区水管处:负责辖区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统一调度,开展灌区水资源管理,指导辖区水管单位开展节约用水技术推广应用;向各灌区进行分水、测水,协助灌区水管所实施地表水灌溉;负责总干渠和建筑物的维修、养护、清淤以及两岸的绿化、治沙,承担总干渠的安全运行调度
5、、岁修任务,并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任务。灌区水管所(站):负责编制灌区配水计划,实施水资源管理和地表水灌溉,在灌区内开展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防洪抢险、引洪、输洪和局地洪水排险及洪水调度任务;负责征收水费和水资源费;负责机井取水许可证审核及机井管理;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节水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辖区各级渠道的维修、清淤、养护工作,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试点工作。农村人饮总站:负责农村人饮工程的管理、供水、维修、水费征收工作。泉源水管所:负责全县水源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展泉沟的挑挖、疏通、看护工作,维护民调工程石羊河段调水的安全运行.(五)水管单位经费来源及收支情况。水管单位的经费来
6、源主要是政策性收费.以2005年为参照年,收入和支出的情况是:当年应收水费1369万元,其中:基本水费362.4万元,计量水费832.1万元(包括外调水水费),井灌管理费174。2万元;实收水费1246。6万元,其中:基本水费308.02万元,计量水费790。51万元,井灌管理费148.1万元,综合经营收入58万元,总收入为1304。6万元。当年总支出1769.13万元,其中:职工工资592.74万元,公用经费154。8万元,社会保障费145。89万元,上解景电管理局调水水费815.7万元,工程维修费40万元,群井抽水费20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差额为464。489万元。二、现行水管体制存在问题及
7、改革的必要性水管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利工程和水管单位定性不准;二是岗位不明确,管理和维修养护相互串岗;三是供水价格没有达到成本收费;四是经费短缺,管理经费不足,无法提取工程维修养护费用,公益性部分财政没有补贴;五是管理单位内部存在职责不清、机制不活的问题。六是工程维修养护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因此,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建立节水型社会,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三、改革方案 (一)目标任务。力争利用三年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民勤县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
8、工程管理体制,最终达到理顺体制,搞活机制,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高效;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二)改革原则 1、有利于发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原则;2、有利于以水养水,减少财政负担的原则;3、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延长工程使用期的原则;4、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原则;5、有利于水利工程管理成本的减少、有利于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有利于新建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建设
9、、有利于水资源的保护和优化配置的原则。 (三)改革涉及范围及内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是:全县范围内国有小型及以上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凡承担以上工程管理运行、维修养护任务以及承担供水等任务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均属改革的范围。改革主要内容: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定岗定员,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实行人事制度、劳动制度、工资制度、水价制度、财政支付政策的改革,推行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 (四)水管单位分类定性.根据国务院体改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水管单位分类定性依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根据承担的任务和收益情况,将水管单位划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第一类是承担防洪、排涝、水源保
10、护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修养护任务的水管单位,称为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第二类是既承担有防洪、排涝、水源保护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水管单位,称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第三类是承担以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项目,不具有防洪、排涝等职能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称为经营性水管单位.根据以上依据,我县水管单位定性为两类,一类是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分别是红崖山灌区管理局、水库管理处、总干管理处、湖区水管处等四个科级单位,一干水管所、二干水管所、三干水管所、四干水管所、六干水管所、七干水管所、双干水管所、东渠水管所、中渠水管所、西渠水管所10个水管所,昌宁、环河、南湖等三个水管
11、站,农村人饮管理总站;另一类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泉源水管所。 (五)水管单位定岗定员测算.依据工程定员级别的规定,红崖山灌区管理局,工程定员级别为2级;总干处、湖管处灌区,工程定员级别为3级;水库管理处,工程定员级别为4级;三干、七干、东渠、中渠、西渠5个水管所,工程定员级别为4级;一干、二干、四干、六干、双干、环河、昌宁、南湖等8个水管所灌区工程定员级别为5级。根据水管单位的定性情况和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测算程序和计算方法,经测算现有的水管单位定岗定员总人数635人,其中:管理岗位217人,作业岗位367人,辅助岗位51人。 (六)财政补贴经费测算1、财政补贴工程维修费用。经测算,红
12、崖山水库工程年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为43。1万元,渠道工程年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为756。39万元(其中:总干渠167。98万元,干渠工程252。98万元,支渠 335。43万元).根据水利工程维修费用核定的规定和水管单位体制改革要求,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应由财政进行补贴,红崖山水库、渠道工程财政补贴比例分别为30。35、20%。2、财政补贴人员经费测算。全县水管单位测算定岗定员635人中,管理岗位及辅助岗位定员268人,测算管理人员年经费754。36万元,其中职工工资446.78万元,福利费62。53万元(工资总额的14%),工会经费8.93万元(工资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6。67万元(工资总额
13、的1。5%),社会保障费125.18万元(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费及遗属补助、离退休人员的有关费用),行业管理费48。4万元,其它公用经费55.86万元。按规定财政补贴经费比例为20.56%。(七)维修养护人员经费测算。维修养护定岗人数367人,核定经费942.2万元,其中职工工资611.8万元,福利费85.7万元(工资总额的14%),工会经费12.2万元(工资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9。2万元(工资总额的1.5%),社会保障费141。3万元(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费),其他公用经费82万元.按规定全部自收自支解决。四、改革保障措施(一)合理确定供水价格,促进改革顺利实施。根据
14、水资源状况、市场供求变化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按程序和管理权限适时调整水价,分步到位。一方面要逐年调整地表水供水价格,力争五年内实现按成本收费,确保改革后各项经费的到位,以实现工程的良性运行;另一方面,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均衡地表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费负担,应适度调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用经济手段来促进全县节约用水,逐步降低灌溉成本,确保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改进收费方法,减少收费环节,提高缴费率。 (二)落实财政支付政策,严格资金管理.为确保水利工程管养分离,主辅分离的顺利实施,县财政将核定的财政支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状况,分三年逐步落实公益
15、性人员的正常经费和水利工程属公益性部分的工程维修费用,并逐步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县财政、审计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水利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各项经费使用合理. (三)分步推行管养分离、主辅分离制度。争取利用两年的时间,分三步实行管养分离、主辅分离.第一步,2007年底前,水管单位在内部将管理、维修养护的机构、人员、经费进行分离,并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意见的通知,通过严格的定岗、定编,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全面推行聘用制,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对维修养护业务及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模拟市场运作,逐步向进入市场过渡;第二步,2008年元月至6月
16、,在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将维修养护队伍改制为企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公司、实业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主要承担原单位水利工程及设备的维修养护任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步,2008年7月至12月,各水管单位将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业务彻底剥离出来,水管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使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走上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以上步骤由人事、水务、财政部门共同抓好落实 ,人员定编由人事局负责,定岗和内部改革由水务局负责,经费核算和补贴政策由财政局负责。(四)明确维修养护人员的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办法,明确维修养护
17、标准和人员职责,加强人员技能的培训,积极提高职工业务水平;积极鼓励维修养护人员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水利经营活动,增强经济实力,利用水利及相关设施开展创收,为维修养护人员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地位和工作环境的改善。(五)实行全员聘用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尽快形成唯才是举,量才定位的机制;全面推行聘用制,按岗聘任、竞争上岗,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破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和固定用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压缩和控制人员编制。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同时鼓励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灵活多
18、样的分配机制,把职工收入与工作职责和绩效紧密结合起来,使内部分配向生产一线、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水管单位负责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通过竞争方式选拔聘任,定期考评,优胜劣汰.力争三年内全面实行聘用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一般岗位采取双向选择,由各股室、所、站负责人依据本股室设置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采用优化组合的方法确定人员。(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县政府成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发改、物价、财政、人事、编委、水务、劳动和社会保险局、环保、地
19、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县水务局成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小组,负责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发改局:负责并协调解决改革后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费用,通过争取水利建设项目,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更新改造费用的到位;物价局:负责审定水价成本费用,积极配合做好水价改革,做好报批手续;财政局:建立水利建设基金、筹措岁修资金。对水管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费进行审核,审定公益性资产和非公益性资产的比例,并落实各项财政支付政策;人事编委:负责审定水管单位定岗、定员编制,指导水管单位开展定岗定员工作;水务局:负责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落实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水管单位改制中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环保局:负责新建水利工程的环境评价和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地税局:参与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原值的核定,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固定资产折旧率,对水管单位和分流人员给予税收优惠政策。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