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电气安装节能施工方案
一、编制目的:
本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的是:为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提供完整的纲领性技术文件,用以指导安装工程的施工与管理,确保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充分满足业主的要求。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
8、《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9、设计施工图纸
10、施工组织设计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山西中医学院新校区2号宿舍楼,山西省高校新区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小南庄村内,2号宿舍楼位于新校区中北部,医学大楼北侧,3号宿舍楼西侧,1号宿舍楼东侧。2号宿舍楼由6层的宿舍部分和地下室车库部分组成。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8443.75m2,;建筑高度为23.25m;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一至六层层高均为3。6m。地下室层高均为5.4m。室内外高差为0.45m。
本工程消防用电、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负荷为二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
本工程按二类防雷设计。
四、电气系统工程:
动力及照明系统,包括管线电缆、室内灯具、开关插座、金属线槽、支架、各类配电箱等。由低压配电房分控各楼层控制箱,再由各楼层控制箱分控各房间控制管,各房间控制箱分控室内用电设备。低压配电房分至各楼层控制箱使用金属线槽敷设电缆。各楼层采用线槽搭接线管入房间的形式敷设电线.
五、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本设计公共建筑电气照明办公室设计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使用电子镇流器,会议室设计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使用电子镇流器,走廊设计采用荧光灯,使用电子镇流器,照明控制方式为分组控制.
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节能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2、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3、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标称截面(mm2)
20℃时导体最大电阻(Ω/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
0。5
36.0
0。75
24.5
1。0
18。1
1。5
12.1
2。5
7.41
4
4.61
6
3。08
10
1。83
16
1.15
25
0。727
35
0.524
50
0.387
70
0.268
95
0.193
120
0.153
150
0.124
185
0。0991
240
0。0754
300
0。0601
4、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谐波电流不应超过下表中规定的允许值。
谐波电流允许值
标准电压(kV)
基准短路容量(MVA)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0.38
10
78
62
39
62
26
44
19
21
16
28
13
24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1
12
9。7
18
8.6
16
7。8
8。9
7.1
14
6。5
12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5、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① 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② 功率密度之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六、施工安全管理:
本项目节能工程的施工多在门窗洞口处施工,高处作业较多,为保证安全施工要注意以下事项:
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新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4、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5、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6、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10、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12、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3、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14、脚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运输道、楼梯等应随时请扫.
15、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16、遇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17、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七、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2。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4.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5。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 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1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 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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