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垦利石化集团公司设备管理 2016版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制定本制度.1。2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1。3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事故报告、调查和
2、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2.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2。1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2.2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2.3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2.3。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2.3。2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
3、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2.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的。2.3。4火灾引发的特种设备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坠落、碰撞、损伤、剪切、挤压等特征的事故;2。3.5因起重机械索具原因而引发被起吊物品着落的事故。2.3。6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2。3。7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2。3.8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
4、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3。事故报告3。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外线:2528180,内线7386、7388)和公司消防队(内线:7119)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在不同情况下,报警和应急处理先后顺序可适当调整,以事故不扩大或不产生次生灾害为原则.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董事长报告,公司董事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于1小时内向垦利区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
5、员可以直接向垦利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3.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三)已经采取的措施;(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五)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3。3报告事故后出现新情况的,以及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当及时逐级续报。续报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详细情况、事故详细经过、设备失效形式和损坏程度、事故伤亡或者涉险人数变化情况、直接经济损失、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有
6、必要报告的情况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的当日及时补报或者续报。超过30日死亡的,不再补报和统计。失踪超过30日德,按照死亡进行统计。4。事故调查4。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当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由专人看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负责移动的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现场制作视听资料。事故调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相关设备,不得毁
7、灭相关资料、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4.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我公司及公司员工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公司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4.2。1营业执照或者相关法定资质文件4.2。2特种设备生产(神级、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冲装等)许可证、使用登记证和相关资质证书;4.2.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其运行操作记录,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4。2.4单位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及其有关资格的证书;4。2。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4。2。6工程、经营项目承发包合同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4.2。7厂房、场所、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安全
8、生产管理协议书;4。2.8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方案4.2。9伤亡者身份证明材料(含身份证);4。2.10伤亡者医院诊断书、死亡证明、医学鉴定报告或者尸检报告;4。2。11伤亡者劳动合同或者用工证明4。2.12其他有助于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应当如实提供特种设备及事故相关的情况或者资料,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公司董事长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4.3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未及时报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5.事故处理5.1我公司应当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同时接受垦利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