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根据卫生局和教育局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对学生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为了做好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促进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防止相关传染病在学校爆发与流行,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一、依法开展查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要求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包括民办小学和民办幼儿园)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因此,开学时,要依法开展学生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将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个人健康档案管理.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预防接种的认识.要上好公共卫生教育课,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四、建立制度,强化区域管理.要建立健全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按照学校所在行政区域,接受本辖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定期报告本单位儿童实施预防接种工作情况。五、未经同意不得在本校内组织学生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疫苗接种,如需接种疫苗,也要到正规的防疫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