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基层单位)服务承诺告知制度第一条为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XX(单位)形象, 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增强服务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市XX(单位)系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认真履行XX(单位)职能,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开的承诺,加强行风建设。第三条增强服务意识,实行“首问责任制”。XX(单位)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必须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做到举止端庄、行为 得体、佩证上岗.对前来咨询事务的群众,应立即答复的,做到准确、 规范。若不能立即答复的,应
2、耐心解释,说明原因,约定时间答复,坚 决杜绝故意刁难、互相推诿或与之争吵等不良行为发生。第四条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受理时限。对企业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该收的费按规定收,不该收的费坚决不收,为企业服务办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提供优质服务,明确责权利.(一)产品质量申诉人持购物凭证及书面申诉材料到稽查分局申诉,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诉是否受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诉情况,需检验、鉴定的及时送检鉴定,据此通知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达成协议按协议执行,否则支持申诉人通过其它程序解决.(二)对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直接向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办证申请,申请
3、一经受理,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30个工作日内,协助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的产品按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审查,并抽取实物样品送指定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三)计量标准建标单位向XX(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计量 考核申请书、建标技术报告,XX(单位)部门经审查后,7日内向申请单位发出是否受理的通知,对受理的申请单位进行组织考核,审核合格后发给计量标准合格证书。(四)计量授权单位向XX(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且填写计量授权申请书和审批报告,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通知,计量授权单位接通知后积极准备,接受XX(单位)部门的现场考核,符合考核要求的颁发计量授权证书及计量检定印证并向社会公告。(五)
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向XX(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 填写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申请书和考核技术报告,XX(单位)部门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是否受理申请,并聘请考评员组成 考评组、下达考评计划,20日内,考评员按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证考核规范进行考核,10日内完成对考核报告的审核,合格的颁发制 造(修理)许可证。(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单位向XX(单位)部门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印章的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组织机构的文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社
5、会团体登记证(副本);其它证明组织机构合法的文件。如果是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还须提供其上级机构有效证照(副本)和代码证书的复印件,机关法人(非法人单位)还须提供法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经核实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完毕。(七)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标准批准发布文件;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6、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XX(单位)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在5至7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第五条(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办理,只要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相应资格项目的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颁证。(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
7、办理,由使用单位或业主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进行审查:检验单位出具的安装监检合格报告;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确认报告;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相对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包括设备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证)并加盖聘用单位行政公章;电梯注册登记须提供维保合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办理审批表。符合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颁证。(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由使用单位报检的同时提供设备的相关资料,XX(单位)部门对此进行受理、审查,在受理报检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具备检验条件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在检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检验结果,编制、颁发检验报告.(四)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由制
8、造、安装、修理、改造单位报检的同时提供设备的相关资料,XX(单位)部门对此进行受理、审查,在受理报检后及时对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对监检工作(包括竣工资料审查)完成后且符合标准规范的特种设备10个工作日(大型设备30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检报告。(五)机电类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安装、使用、改造单位报检,并提供设备的相关资料、自检报告,XX(单位)部门在受理报检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具备检验条件的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验,完成相应检验工作(包括缺陷整改及确认)后, 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检验报告。第六条严格监督,规范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上述承诺内容实施监督,若发现XX(单位)人员未履行承诺内容的,均可投诉,投诉者在投诉时,应提供违诺时间、事实以及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投诉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者.第七条规范经济秩序,重在引导教育。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对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严肃处理。对企业的一般违规行为按低处罚幅度执行,除对危害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外,可处可不处罚的坚决不处罚.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