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清理施工方案一、施工方案1、 确定现场工作范围。调查现有地上和地下公共设施的现状,并进行适当的测量。2、 测量、放样.进行全线红线放样,核实原设计范围够不够,如有不够的地方及时上报。3、 清理场地a、 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B、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30c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堆放在弃土场内.C、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4、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其它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便于运输,可分段或分片,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存放;对于废弃材料,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妥善处理.应将所有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回填并压实。场地清理拆除及回填压实后,应重测地面标高。并将填挖断面和土石方调配图,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清理及拆除工作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二、 注意事项1、 保护所有规定保留和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2、清表时避免破坏施工现场附近不需拆迁的建筑物、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水力设施、道路、铁路、河道、树木、光缆及通讯等及其它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