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部分、暖通工程师的职务说明1 严格遵守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政策、规范及公司各项工程管理规定和制度。2 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中给排水、暖通工程的设计标准。3 参与抬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提出评审意见。4 配合开发部完成消防局、人防局、劳动局、煤气公司、热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卫生防疫站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5 制审设备材料的定货原则、定货计划和进场计划。6 负责审定主要设备的选型,严格把好技术关、质量关、确保工程达到设计标准。参与主要设备的定货谈判和合同签定工作。7 审查设计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
2、商解决工程中遇到的各种暖通、给排水专业技术问题.8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对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方案的督导与协调;检查合同所包括的工作任务执行与落实情况。9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经常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不能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以及与甲方配合不利的施工单位,有权决定拒付工程款.如果由于监理公司责任,造成工程损失,有权决定拒付监理费,同时有权建议撤换不称职的监理工程师。10 负责设计变更、洽商签认工作。11 配合审计师或预算师完成进度工程量审核工作和工程结算工作。12 组织水暖设备工程的调试和验收工作,参与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的维修管理及与物业公司的配合,对监理公司的监督工作.13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