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云南嵩明职教园区二号路中段汇尔佳购物中心小吃街66号摊位租赁给乙方。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承担使用该摊位所发生的水、电、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和管理费.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摊位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摊位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第五条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第六条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由于乙方单方面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甲方不退还乙方预付租金。第七条押金元(大写:),合同期满不再续租,甲方应退元(大写:)押金给乙方。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 乙 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签订合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