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售方):乙方(购买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一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新乐市新华路以南,公园以西,第二排从东数第 户,东西 米,南北 米,土地面积 平方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0万元,(大写: 柒拾万元整),签订该合同时,乙方己将将购房款以 银行转帐 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将所购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等交给乙方。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财产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在本合同签定前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在本合同签定后再发生于房屋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以后,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财产共有人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