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画、国画、装饰画定购合同(甲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供货方:美哉画廊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电话:02150114737 联系人:第一条 合同总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画品创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乙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画品的数量、画质、规格和规定的时间内合格创作完成,甲方保证向乙方购买乙方所创作的合格画品。 第三条 交货期限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定所定画品,并交付到 。第四条 画品的类目、数量、规格、送货和验收的确定数量及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乙方免费送货并安装完成。 第五条 结算方式乙方公司全称:开户行:公司帐号:本合同总价为 元,甲方于本协议签定
2、3日内付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定金付款时间超过3日,交货时间将顺延),尾款为: 元。乙方将合格的全部定画作品送到,甲方凭清单当场验收,验收后即将尾款付清.甲方对画品认为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送作品当天知乙方。如属实是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第一时间更换有问题的产品或重新创作。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给予的定单,如有违约乙方给予该合同价的0.05每天做为赔偿。甲方如违约和未安时付款,给予乙方该合同价的0。05每天做为赔偿.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可自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诉致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第九条 其它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2014年 月 日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