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摆租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租用花卉、盆景等事项签订合同如下:一、摆放花卉数量: 。二、摆租花卉调换原则:1、根据季节性花卉的生长习性进行;2、根据摆租花卉的生长情况进行;3、根据甲方要求,在甲方举办重大接待活动时,乙方为甲方增加适量的盆景花卉,装饰环境,费用由乙方承担;4、原则上一个半月换花一次。三、日常养护和管理:花卉的日常养护由乙方负责,花卉的安全由甲方管理。四、摆租花卉的损失负担:乙方按花卉技术要求进行日常养护,凡因养护不善,损坏花卉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如丢失、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五、摆租花卉租金标准及付款方式: 。六、摆租期限(合同期): .七、违约责任:1、乙方摆供的花卉不足 盆,每少一盆甲方省付租金50元/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2、甲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应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八、本事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随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