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监察部工作职责纪检监察部门是纪委日常办事机构,在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2. 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4. 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5协助纪委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6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7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
2、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人员、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催办,对重要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9.查处企业领导人员、党员违纪违法案件。10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11负责纪检的文书、印章管理、使用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12负责纪检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了解集团所属部门、控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收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等.13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以及管理等内部日常事务工作。14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15完成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