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后勤院长工作职责与权力一、 工作职责负责全院的行政与后勤管理工作,并为院长负责和经营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后勤保障支持.1、 负责组织医院的后勤物资供应、食堂、房屋维修、院容整顿、保卫安全、消防安全、车辆管理、卫生保洁等工作,保证医疗、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2、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后勤服务 质量.3、 根据各科室的申请和需要量,制订医院后勤物资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4、 认真改善医院就医条件,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5、 搞好员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尽一切努力解除员工后顾之忧.6、 督促本系统员工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下科室听取反馈意见,不提高后勤工作效率和质量。7、 完成院长委托与自行发展的工作.二、工作权力1。对行政后勤职能部门和系统内员工的管理权。2.对系统内各级负责人任用的提名权和建议权。3.对所属下级的监督、检查权。4.对所属下级的考核权。5。对所属下级的奖励、处罚的建议权。6.对所属下级工作争议的调解与裁决权。7.对所属下级工作差错的责令整改权。8对院长工作和其它行政职能部门工作的建议权。9对后勤用品经院长审批后的采购与供应权.10、对本系统内业务招待费用经院长批准后的支配权.11、向院长报告工作权和对全院工作的建议权.12、院长授予的其它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