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箱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推进企业生产标准化,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提供生产安全性,决定在全分公司范围内实行临时用电配电箱(以下简称配电箱)统一管理。为提高利用率,降低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统一对分公司配电箱等作为资产实施管理,承担临时用电配电箱的设计制作、调配、管理、租赁等业务。二、资产管理(一)、范围和名称临时用电配电箱:总箱或一级箱、分箱或二级箱、开关箱或末级箱 (二)、入账价格1、凡外购成品按“购入价”作为初始入账价值.2、外购配电箱外壳后进行加工制作的配电箱按“(购入的配电箱外壳费电气元件费+安装人工费),经经营管理部审核认定后,作为初始入账价值。(三)
2、、配电箱的摊销 配电箱摊销:配电箱入账后,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内部对其进行内部摊销,具体如:低于两千元的配电箱一次性耗料进账;高于两千元的配电箱分为10个月摊销完. (四)、核算方法1、科目设置:周转材料作为一级科目,按配电箱设二级科目,按在库、在用和摊销设三级科目.2、摊销方法:按账面原值扣除预计残值后除以预计摊销月份,计算摊销额。3、核算方法:(1)、配电箱验收后计提摊销额,并冲减周转材料账面净值,增加累计计提摊销额。(2)、配电箱每月1次摊销额按预计使用时间均等在月份内计入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成本.(3)、若发生配电箱提前报废或丢失,参照固定资产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三、管理职责(一)、物资设备
3、管理中心 1、根据项目部报总工程师同意后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提前15天通知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准备,有书面交底。2、当分公司现有配电箱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求时,须经生产副总批准后,委托厂家加工生产;3、定期对项目配电箱的保养、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项目整改,对问题较严重的、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价处罚;4、配电箱为分公司资产,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应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盘点,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和良好运行。防止出现流失。 (二)、项目部 1、由项目部上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总工程师同意后,提前15天通知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准备,有书面交底。如现场需要特殊要求的配电箱,分公司现有配电箱
4、不能满足需求,应单独说明,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可按要求配置,整体费用转项目,不作租赁计。 2、项目部对新入场的配电箱应进行验收,发现存在电子元件损坏等不符合规定之处应及时向调入单位、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反馈信息,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做出处理安排; 3、配电箱运费、卸车费由调入单位承担;调出单位承担装车费并应提供详细的装车清单。 4、项目部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防止损坏配电箱及内部电子元件,当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对项目管理不善造成配电箱损坏,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处罚; 5、项目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向物资设备管理中心上报,以便及时协调,提高周转使用率,并负责装车及承担相关费用。对暂不能调出
5、的,项目部应妥善保管,不得出现丢失,否则按价赔偿。 6、项目部退租配电箱必须保证完好,如有损坏,由原使用项目在调出之前修好并承担相应费用,否则除按价赔偿外,还要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7、出租的配电箱原则上不允许项目间私自横向调动,特殊情况下横向调动要经双方认可,同时到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办理领租、退租手续 四、配电箱的租赁(一)租赁费结算配电箱的租赁费用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每月按计提标准核算,核算日期为每月的15日,租期未满15天的按半月收取租赁费,超过15天的按全月收取租赁费;使用新加工或新采购的配电箱有首摊费,首摊费为原值的15%,在第一个月计租赁费时计取;对于租赁物丢失或损耗的租金结算
6、至实物赔偿之日。 (二)、配电箱租赁价格价格见下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月租金(元)备注1插座箱 20 A/380V台50防水防尘插座2插座箱 20 A220V台40防水防尘插座3三级开关箱 20 A台254三级开关箱 100 A台405三级开关箱 160A台606三级开关箱 40 A台357三级开关箱 63 A台358三级开关箱 250 A台1009三级开关箱100A/3P/380V台4010二级分配箱 台16011一级总配电箱台750(三)、租赁费的支付项目部配电箱租赁费的支付,按月租赁费用总额的70扣除,项目竣工后,全部结清.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物资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新疆分公司 2016年4月15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