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xx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第二条 甲方责任: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
2、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第三条 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