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机械具有价值高、专业性强、使用寿命长等特点,而使用产品客户出现使用频率不均、操作和维护专业水平低、支付工程机械货款能力弱等现象,面对工程机械产业营销链中的矛盾,如何借助金融创新的制度安排,妥善处理好这一对矛盾,成为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关注的热点。国际通行的金融租赁方式,正是针对这一矛盾设计的一种新的金融创新模式。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出租人(租赁企业)根据承租人(企业)的需要购置设备,供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在租赁期间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承租人作为使用设备的代价,必须按合同规定分期付租金,同时承担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承担设备经济技术过时的风险。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
2、,设备可以由承租人留购、续租、或者退还给出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把融资租赁合同作为新增五种有名合同之一。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融资租赁合同是这样界定的:“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动作模式,把工业、金融、贸易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克服了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各自的不足,其功能越来越得到人们重视。主要功能体现为:一是缓解企业资金需求压力。用户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不必一次性大量投入资金即可获得所需的机器设备.制造商通过向金融租赁企业出售机器设备,迅速收回资金,减少营销环节的资金占有量,加
3、快了企业流动资金流转速度,减少了企业营销费用。二是改变了企业资金结构,加快了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实行融资租赁后使用户企业流动资金比率迅速提高,同时也提高了企业更新改造资金的利用效率.制造企业由于资金占有量减少,资金使用效益相应地提高了。三是有利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实行融资租赁后使用户企业,面对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机器设备,支付高于一般金融利率的资金使用代价的双重压力,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机器设备使用效率。制造企业由于金融企业参与利润的分配,企业要应对中间所有者和终端用户的双重选择,企业必须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才能处于市场竞争不败地位。四是有利于资产保全,完善市场信贷关
4、系。这是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功能决定的。由于融资租赁具有融物的功能,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面对长期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用户,金融企业不必借助司法途径,即可中止合同,变更机器设备使用用户,从而大大减少金融信贷风险。五是有利于合理利用企业资源。由于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规定了的权力和义务,从而减少了租赁双方对租赁物选择的盲目性,更符合承租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优势。制造企业也可以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产品研究开发和制造工艺提升上面来。六是开辟了利用外资,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设备的新途径。融资租赁和国际信贷相比,可以避开一些贸易壁垒、且具有手续简单,经济方便,可操作性强
5、,符合国际惯例等特点,是一种有效引进国外设备和技术的方式。与传统的经营租赁相比,融资租赁有其特点。一是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和租赁物特定。与经营租赁承租人不确定的不同的是,融资租赁中承租人主体特定,租赁物根据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选择而确定。二是融资租赁合同由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共同组成。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订立目的都是一致的,两者必须联立互动,共同构成融资合同的内容。三是融资租赁合同以融资其目的,以融物作为形式;经营租赁主要是以融物为目的.四是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发生了变化。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对租赁物拥有所有权,承租人对租赁物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出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担融
6、资风险,承租人承担交易风险、技术风险、使用维护风险。出租人以租赁所有权身份行使受益权,承租人对租赁物行使管理、使用受益权。经营租赁中出租人还必须承担包括交易、技术、维护的风险。五是合同期满,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留购、续租、退租三种选择。经营租赁一般只是退租。六是融资租赁合同有租期长、租赁物技术专业性强、合同标的大特点.租赁合同双方非法定条件不得变更合同,终止合同执行.经营租赁一般只是出租一些“同质”机器设备,且租期短、标的也不大,合同变更、终止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融资租赁作为一种信用形式,和其它信用也有区别。(1)与商业信用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内属于出租人,
7、承租人只有使用和收益权,并负有维护好租赁物的义务。在分期付款购物方式下,物品所有权一般在物品交付验收时,或合同生效时已全部转移。双方结清货款之前,物品的所有权已转移到购买者,双方之间存在的只是债权债务关系。(2)与银行信用的区别.银行借贷款业务表现为纯粹的资金运动,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融资租赁不是纯粹的资金借贷,它是以融物达到融资目的的信用形式,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共同组成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合同没有主次之分。(3)与买方信贷的区别。国际融资租赁类似于国际贸易中的买方信贷,但买方信贷获得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货物,贷款人对货物没有所有权。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不受此类约
8、束,承租人对租赁物和出卖人有选择权,融资企业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4)与信托信用区别。信托信用的资金流向是双向的,信托公司可以贷款,也可以吸收存款。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流向是单向的,只能融资放款,不能接受存款,且融资时与租赁物相伴而行,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行使所有权.(5)与BOT项目融资区别.BOT项目采用项目法人制。项目承担者既融资,又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在一定时期内,项目法人以营业收入毛利支付融资成本费用,并获得自己收益。经营期满,项目财物无偿交付给当地政府或公用事业单位.项目主要经过筹资、立项、建设、经营、转让几个环节。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只收租金,不承担经营风险,租赁期满,承租人获得租赁物所
9、有权也要支付租赁合同中协商确定价款。融资租赁按其业务动作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直接租赁。即按合同法中对融资租赁的界定进行操作。这种动作模式已被世界各国接受,成为了一种国际商业惯例。二是回租。回租的做法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机器设备先按帐面价格或重新估价卖给租赁机构,然后再以租赁方式租回使用。回租合同中,承租人与出卖人为同一主体。回租合同双方所指客体是租赁物的所有权.回租业务中不存在实物交割.三是杠杆租赁.杠杆租赁的做法是:出租人自筹租赁物价款项20到来40%的资金,其余通过把租赁物作抵押,以转让收取租金的权利作附担保,向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借款,以购买大型资金密集型设备,提供给承租人
10、使用,收取承租人租金.杠杆租赁法律关系中,合同主体包括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贷款人四方。杠杆租赁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三种,且三者之间互为条件,相互依存。四是融资租赁中转租赁.具体作法是:出租人先从其它租赁机构租入机器设备,然后再将机器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转租合同中,转租人有独立法律地位.转租有两次租赁业务开展,有两份不同主体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包括转租人手续费和其它租赁机构租金.转租业务基本符合新增在名合同中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也可以作为一种特殊行纪合同认定。五是融资租赁中的委托租赁。委托租赁,指租赁机构受企业或者其它资产的租赁机构的委托,代为出租机器设备或者其它资产的租赁方式。委托租赁合同中,受委托租赁机构以中介人身份出现,并收取中介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由租赁中介人、委托人和承租人三方洽商租赁条件,共同签订租赁合同。委托租赁业务基本符合新增有名合同的法律特征,也可以作为一种特殊居间合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