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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2-5-8 11:15:55 阅读次数:4425)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2〕5号
关于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
合理浮动幅度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相关中介咨询机构:
根据《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原市建设局苏建设规〔2009〕4号文)和补充规定(市住建局苏住建规〔2012〕7号文),结合市场变化情况,现对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整后的各专业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详见附表一。
二、调整后的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详见附表二。
三、本文规定的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2012年5月8日
附表一:各专业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
项目
各专业造价在
2000万以下
2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采用插入法)
5000万以上
1
建筑(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筑)、仿古建筑、修缮、加固、市政桥梁(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高架桥梁)工程。
0.94
0.94~0.92
0.92
2
安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轨道工程、单独装饰工程。
0.92
0.92~0.90
0.90
3
桩基础、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园林绿化、市政桥梁以外的其他市政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地下车站、地下区间等其他工程)。
0.91
0.91~0.89
0.89
注:各专业招标控制价为标底价乘上表系数(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整)。
附表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
评 审 对 象
下限指标
与标底比较
与报价平均值比较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 工 费
0.92
0.95
材料费(不包括暂定、暂估价格材料费)
建筑(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建筑)、仿古建筑、修缮、加固0.88,其它0.85。
0.95
机 械 费
0.60
0.85
管 理 费
0.60
0.80
利润
0.00
0.00
二、措施项目费
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费用外
0.60
0.80
三、其它项目费
总承包服务费
0.00
0.00
风 险 费用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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