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紫京旅游集团
大同分公司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三月
目 录
1 总体应急预案…………………………………………(1)
2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4)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9)
4 停电事故应急程序……………………………………(23)
5 人员伤病、死亡应急程序…………………………… (26)
6 打架斗殴、流氓滋事和抢劫事件应急程序…………………(28)
7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30)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平安构建和谐紫京,安全保障集团发展”的方向,保证能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解决各类突发事件,保证集体、员工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集团的统一部署,结合《紫京集团HSE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定。
1.2 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在分公司所属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导致或也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1.3.1 分类
1.3.1.1 根据分公司的工作特点及所处地理位置,将也许发生的突发事件按其发生性质、过程和机理,经危害辨认、风险评估,分为:
1)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重要涉及突发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等;
2)自然灾害事件: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涉及破坏性地震和气象灾害等;
3)社会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要涉及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4)安全管理事件:安全管理事件重要涉及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技术的不完善等因素导致的各种恶性事件。
1.3.2 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限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突发事件分为Ⅰ级(集团)、Ⅱ级(基层单位)、Ⅲ级(部门)。
1.3.2.1 Ⅰ级突发事件
1)导致或也许导致人员死亡,或2人以上重伤的事件;
2)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的事件;
3)安全要害(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发生的火灾、爆炸等事件;
4)对社会导致重大影响的事件。
1.3.2.2 Ⅱ级突发事件
1)导致或也许导致1-2人重伤或3人以上轻伤的事件;
2)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的事件;
3)对社会导致较大影响的事件。
1.3.2.3 Ⅲ级突发事件
1)一次导致或也许导致1-2人轻伤的事件;
2)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件;
3)在集团范围内导致较大影响的事件。
1.4 合用范围
1.4.1 本预案合用于分公司内可预见的各类突发事件;
1.4.2 本预案指导分公司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防止为主。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应快速、有序、有效的实行现场急救和及时安全转送伤员,组织和指导危害区域内人员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积极采用组织上、技术上和管理上的对策措施,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在事故应急救援初期,采用有效应急行动,将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1.5.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应急职责,实行应急分级管理制度,充足发挥各级应急机构的作用。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总 指 挥:严苏敏
副总指挥:范书更、蔡春明、于广才
2.1.2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主任:谈正峰
成员:余思远、张 琪、郭庆春、安增成、陈雅琴
2.1.3 现场应急指挥部
指挥:各部门负责人,并受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领导。
2.2 职责
2.2.1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1)组织编写、修订分公司应急预案,并组织、督促相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2)全面协调和指导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拟定现场指挥和指挥部人员名单,并下派指令;
4)下达预警、预警解除指令和应急预案启动、终止指令;
5)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决定是否请求分公司外应急反映部门、组织和机构的援助;
6)协调后勤应急保障部门的行动,有效支援现场应急反映行动;
7)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8)审查应急工作的考核结果,审批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费用;
9)接受集团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请示并贯彻指令。
2.2.2 总指挥
1)全权负责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的组织指挥;
2)根据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对突发事件评估结果,决定启动分公司应急预案和终止应急反映行动;
3)任命现场指挥;
4)组织、指挥、协调整体应急行动;
5)根据事件动态发展,适时调整事件应急方案;
6)争取上级和外援支持等。
2.2.3 副总指挥
1)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指挥工作;
2)向总指挥提供应采用减轻事故后果的行动对策和建议;
3)行使总指挥授权的职责。
2.2.4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1)负责办理指挥部平常工作;
2)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有关信息,及时上报下转;
3)负责向各部门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贯彻;
4)负责收集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总指挥部汇集报告;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事件发生发展趋势,制定对策和措施,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受权,具体负责与周边公司、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统一救援行动;
7)负责起草有关文献、报告、要情通报、通讯报道;
8)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2.2.5 综合部
1)跟踪并具体了解分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及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请示并贯彻指令;
2)具体负责组织编写、修订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其进行监督、考核;
3)牵头组织相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检查预案贯彻情况,督促进行改善;
4)根据灾害情况评估受灾损失;
5)完毕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2.2.6 财务部
1)编制与应急工作有关的年度资金计划,并负责贯彻;
2)核销应急救援费用;
3)依据财产损失及投保情况向保险机构做好理赔;
4)完毕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2.2.7 工、团
1)负责应急工作过程的监察,编写监察报告;
2)接受群体性上访人员举报,并参与现场接待、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
3)会同劳资部门做好受灾、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安顿与救援工作;
4)完毕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2.2.8 现场应急指挥部
1)按照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2)组建现场应急机构;
3)根据现场应急状态,并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抢救方案;
4)进行应急任务分派和人员调度,有效运用现场应急资源;
5)负责及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6)协调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决定人员撤离区域和外部影响区域,采用有效行动,对的处置现场应急情况,保证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
8)核算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终止;
9)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的有关资料,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10)完毕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2.2.8.1 技术方案组
1)负责对现场事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为现场临时应急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迅速切断火场电源,根据火场情况,逐步切断受威胁场合电源;
3)负责保证现场应急照明、水电保障工作;
4)负责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等;
5)对所负责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监护,出现故障立即报告组长并进行抢修。
2.2.8.2 应急抢险组
1)组织力量对现场遇险人员的抢救、疏散、搜救,控制事态发展;
2)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3)组织现场抢险;
4)参与制定具体应急抢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行;
5)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报告应急抢险情况,请示并贯彻指令。
2.2.8.3 物资保障组
1)根据现场应急需求,筹措所需物资,并负责生活物资的调配;
2)负责灾害现场生活保障工作;
3)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报告应急抢险情况,请示并贯彻指令。
2.2.8.4 综合工作组
1)负责现场应急人员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的保障;
2)组织疏散现场非抢险人员及周边群众,划定警戒区,组织安全警戒、治安巡逻和交通管制;
3)负责疏通现场进、出通道,以保证抢救车辆、设备设施到达时畅通无阻;
4)负责指引救援人员到达现场;
5)负责协调现场事件信息、资料收集整理;
6)负责宣传工作,维护员工和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稳定;
7)负责被抢救人员的安抚和亲属的接待工作;
8)负责现场环境和险情监测;
9)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报告应急抢险情况,请示并贯彻指令。
2.2.8.5 医疗救护组
1)负责联系医院,协助医护人员看护伤员;
2)负责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解决,并及时转送医院救治;
3)负责做好灾害事件现场的消毒工作;
4)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报告应急抢险情况,请示并贯彻指令。
2.2.8.6 现场善后组
1)负责清查被(抢救)疏散出来的人数与登记住宿(事故现场)的人数是否相符;
2)负责清理现场,初步记录事故损失;
3)保管好被抢救出来的物资并作好登记;
4)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报告应急抢险情况,请示并贯彻指令。
3 预测与预警
3.1 预测
3.1.1 预测
分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控与监测,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对也许引发的突发事件,或者其他灾害、劫难做好预测工作,并将预测信息及时上报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3.1.2信息收集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测、预报信息:
1)集团、地方政府及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
2)集团、地方政府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或服务业主方单位告知的预警信息;
3)也许发生的突发事件,经风险评估得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事件发展趋势报告;
4)各部门上报的应急信息。
3.2 预警
3.2.1 预警
1)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收集的预测信息分析结果,对集团也许发生的Ⅰ级事件及可以预警的社会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
2)集团各部门及基层单位在接到也许发生的Ⅰ级事件及社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拟定预警响应方案,并告知有关部门、单位采用相应行动,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危害损失。
3.2.2 预警发布
1)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出Ⅰ级事件预警发布信息,经集团应急总指挥审批后发布;
2)分公司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提出Ⅱ级事件预警发布信息,经分公司应急总指挥审批,报请集团应急指挥中心核准后发布;
3)预警信息涉及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也许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用的措施等。
3.2.3 预警解除
1)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突发事件预警状态进行跟踪分析,经评估符合解除预警条件,上报集团应急指挥中心,由集团应急总指挥授权发布解除告知;
2)甲方宣布社会突发公共事件解除预警,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同时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4 报告、接警与响应级别拟定
4.1 报告与接警
4.1.1 发生突发事件或险情时,当班人员立即按现场应急程序进行处置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严重时,可直接向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或集团总指挥报告。发生火灾或人员伤亡,应同时向110、119报警或拨打120求救。
报告的基本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限度、人员伤亡及现场情况、单位名称、救助请求、报警人及联系电话等。
4.1.2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并迅速对险情作出判断,控制事态发展。
4.1.3 如初步拟定为Ⅱ级或Ⅱ级以上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应急情况在1小时内(境外事件4小时内)报告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4.2 响应级别拟定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所掌握的应急事件信息,对险情作出评估,拟定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 应急启动
5.1 启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由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5.1.1 甲方已经启动应急预案或规定分公司启动应急预案时;
5.1.2 集团规定分公司启动应急预案时;
5.1.3 发生III级以上事件时;
5.1.4 部门请求时。
5.2 应急启动
5.2.1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告知应急指挥中心相关人员到位,并保持与事件现场、上级应急机构、本地救援机构信息沟通;
5.2.2 总指挥任命现场指挥并立即到位,现场指挥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5.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先期到达的负责人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的实行先期处置,全力控制势态发展;
5.2.4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现场应急需要,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等应急资源,必要时向现场派出专家组。
6 应急处置
6.1 符合本预案第5.1条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下达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并按照本预案中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处置。
6.2 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向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同时,相关部门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分别向集团或甲方有关部门报告。
7 应急终止与后期处置
7.1 应急终止
达成下列条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7.1.1 遇险人员所有得到妥善安顿;
7.1.2 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次生事故隐患已消除;
7.1.3 甲方应急处置行动终止。
7.2 后期处置
7.2.1 恢复和重建
应急事件解除后,各部门应积极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分公司应在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运用资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灾后重建和环境恢复计划,采用措施,尽快恢复环境和正常经营、生活秩序。
7.2.2 保险理赔
7.2.2.1 由财务计划部牵头,依据财产损失及投保情况按规定向保险机构做好理赔;
7.2.2.2 由综合部牵头,依据人员伤亡及投保情况按规定向保险机构做好理赔。
7.2.3 应急事件调查
7.2.3.1 按照集团和分公司事故解决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7.2.3.2 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规定,相关部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7.2.4 应急总结
7.2.4.1 应急终止后,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编写应急总结。
内容涉及:
1)事件情况:时间、地点、波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因素;
2)应急处置过程;
3)处置过程中动用的应急资源;
4)处置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
5)对预案的修改建议。
7.2.4.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对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总结、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
7.2.4.3 应急指挥中心按规定向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上报有关应急总结材料;按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相关部门向集团对口主管部门上报有关应急事件材料。
8 信息发布
8.1 分公司对外信息发言人由应急指挥中心指定,未经授权,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8.2 信息发布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内容详实、及时准确。
9 应急保障
9.1 队伍保障
9.1.1 分公司应建立基本抢险救援队伍;
9.1.2 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配备救援装备,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9.2 财力保障
9.2.1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相应急保障资金做出预算,经应急指挥中心审定后,由财务计划部贯彻应急保障资金计划;
9.2.2 内审人员要加强相应急工作费用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9.3 通信保障
分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移动电话要保证24小时不关机,保证应急通信畅通。
9.4 生活保障
做好受灾员工和公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9.5 治安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映时,根据现场情况协调安排人力维持秩序,保障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9.6 人员防护
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装备,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证人员安全。
10 预案演练、培训
10.1 预案演练
10.1.1 演练频次
分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10.1.2 演练规定
相关部门应做好演练方案的策划,演练要从实战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演练计划内容:
1)参与演练的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
2)起止时间;
3)演练项目和内容;
4)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
5)演练动用的设备、物资。
10.1.3 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
1)演练效果;
2)连续改善的建议;
3)演练过程记录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10.2 预案培训
10.2.1 切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程序的培训工作。
10.2.2 对员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止、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
11 预案管理
11.1 预案制定与发布
11.1.1 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
11.1.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相应急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11.1.3 分公司应急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签暑发布。
11.2 预案修订与变更
11.2.1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每三年组织一次相应急管理规定和预案的修订及变更。
11.2.2 当出现以下因素时,应及时对本应急管理规定和预案进行相应的修改或修订。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行;
2)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3)预案演练或事件应急处置中发现预案有缺陷;
4)预案涉及的单位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5)应急场合平面布局、消防等应急设施发生变化;
6)其它因素。
11.2.3 预案修改按《紫京集团HSE管理规范》有关变更程序进行。
11.3 预案考核
11.3.1 分公司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1.3.2 应急指挥中心对在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杰出完毕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劫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相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行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奉献的。
11.3. 3 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履行应急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劫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
《江苏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紫京集团HSE管理规范》
2 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火灾事件是指分公司在经营、接待过程中,因设备实行老化、管理不善或因人员疏忽以及纵火、爆炸而导致的火灾事件。
3 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大同分公司。
4 报告与接警
4.1 报告
当火灾事件发生时,现场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通义务消防队队长电话,向义务消防队队长或部门主管报告,并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着火地点、燃烧物质及火势大小。根据火情也可直接向“119”报警,但报警后必须再向义务消防队长或部门主管报告火情;
4.1.1 拿起话筒拨“119”号键,直至听到对方回话;
4.1.2 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名称、所在位置,要具体讲明单位所在街道、门牌号码的名称,不易寻找的地方要说明周边有什么标志性建筑;
4.1.3 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大小、火场面积;
4.1.4 讲清是否有人员被困、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起火位置是否属于高层建筑(在几层);
4.1.5 讲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以便随时联系;
4.1.6 如需安排接消防车要讲清楚接车地点,地点应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标志性建筑旁。
4.2 接警
4.2.1 义务消防队队长或部门主管接警后,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报告时说明自己的姓名、着火地点、燃烧物质及火势情况,并根据燃烧趋势及初起扑救情况果断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同时告知甲方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2.2 “119” 报警词:“119吗?我是××单位,×××(姓名),地址:××路××号,我单位××处××发生燃烧,请速来扑救,联系电话:………….”同时如实回答接线的提问;
4.2.3 总经理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告知各功能组和义务消防队迅速赶到火灾现场,在离火场较近的安全位置设立现场临时指挥部,迅速展开抢救,控制事态发展;
4.2.4 抢救工作开展后,现场总指挥立即向集团指挥中心报告事件情况。
5 应急处置
5.1 初起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就近提取灭火器并大声呼救:“着火啦”!召集附近其他工作人员在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扑灭初期火灾。
5.2 如火势已蔓延,第一灭火力量无法扑灭,这时应立即打电话告知义务消防队队长,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人员按下报警按钮,在强排烟风机开关附近的人员启动强排烟风机,在消防队到来之前单位在三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并运用现场灭火器材,阻止火势蔓延,为疏散人员、抢救物资争取时间。
5.3 救援组织
5.3.1 灭火行动组
5.3.1.1 根据火灾情况运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5.3.1.2 义务消防队队长和相关领导在接到发生火情告知后立即到达火灾现场,开展灭火工作;
5.3.1.3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带上湿毛巾立即前往火灾现场勘察火情并使用邻近的(或出发时携带的)灭火器材进行火灾扑救,将燃烧点附近也许成为火势蔓延的可燃物移开,关闭火灾现场有关阀门;
5.3.1.4 到达火灾现场后,根据火灾情况进行灭火分工,初起火灾可用灭火器灭火,火势一但蔓延可运用消防器材阻止火势蔓延,现场灭火人员在自救无法扑灭初起火灾时,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同时撤离火场,等待专业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5.3.2 疏散引导组
5.3.2.1 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5.3.2.2 在每个工作面和疏散通道处确立一定数量的站位式和引领式疏散引导员,指引和带领被疏散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5.3.2.3 在疏散过程中,要逐房敲门、逐处检查有无漏掉人员,并规定来宾带上毛巾,将其疏散到安全地带。当带领疏散人员达成楼梯口时,发现楼梯口已被大火封锁,这时引导人员用语言和肢体动作引导被困人员向其它安全出口有序地疏散,在通过楼道时因前方有毒烟雾过浓,使通行受阻,这时引导人员应迅速告知被疏散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弯腰贴墙前行;
5.3.2.4 当被疏散人员所有撤离后,并负责关好防火门;
5.3.2.5 先疏散火灾层人员,再疏散火灾层上层人员,然后疏散火灾层下层人员;
5.3.2.6 若火灾层步梯被火封住,致使着火层以上楼层的人员无法从楼梯间疏散时,可先将人员疏散到楼顶平台或其他安全地带,然后再设法往地面疏散。
5.3.3 安全救护组
5.3.3.1 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3.3.2 将火灾现场物资抢救到安全地带;
5.3.3.3 根据火场情况联系“120”急救和抢救医院;
5.3.3.4 对抢救出来的伤员伤势进行前期解决和看护,对摔伤人员应进入现场救护。
5.3.4 现场警戒组
5.3.4.1 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并警戒;
5.3.4.2 维持被疏散出火场人员的现场秩序,严禁再返火场;
5.3.4.3 在消防队到达之前疏通消防车通道以保证消防车到达时畅通无阻,在消防队员到达后负责指引水源、消防栓和室外消防结合器位置;
5.3.4.4 封锁各楼层电梯出入口,除消防队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
5.4 部门
5.4.1 商务部
5.4.1.1 商务部经理向全体员工通告火情,控制好现场,以免混乱;
5.4.1.2 商务部经理应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请求并贯彻相关指令;
5.4.1.3 假如火情发生部位和大厅是同一栋楼,要迅速将大厅所有通向外面的出口打开,组织大厅内的人员疏散,协助维持好大厅的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5.4.1.4 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资料;
5.4.1.5 迅速将所有电梯落下,告诫所有人员不要使用电梯,不要返回现场。
5.5.2 餐饮部:
5.5.2.1 餐厅经理向全体员工通告火情,控制好大厅和包厢局面以免导致混乱场面;
5.5.2.2 组织客人疏散,告诫客人不要惊恐,有秩序地疏散到集合点集中;
5.5.2.3 派人对餐厅和每个包厢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未熄灭的蜡烛、固体酒精炉、烟头等物;
5.5.2.4 假如火情不是发生在餐饮部区域内,餐饮部经理和厨师长应查看所属部门和区域;
5.5.2.5 假如火情发生在厨房内,工作人员应保持镇定。根据情况关闭油、气总阀门和分支阀门;关闭各炉灶;关闭通风、抽风设备;关闭各种电器开关并妥善解决烹调用油;
5.5.2.6 假如是油锅着火或油火蔓延到炉灶台面,当事人不要惊恐,立即展开“灭火毯”覆盖着火点,其别人用灭火器协助扑灭,千万不要用水扑灭。
5.5.3 工程部
5.5.3.1 工程部经理向全体员工通告火情;
5.5.3.2 当班人员立即按职责到达指定岗位,开展工作;
5.5.3.3 非当班人员应带齐所配工具立即赶到现场,向现场指挥人员靠拢,等待任务;
5.5.3.4 派人监督各机组的运转情况,保证送、排烟机工作正常;
5.5.3.5 保证应急电源工作正常,并派人带手电筒去各疏散楼梯检查;
5.5.3.6 逐路切断电源,涉及动力电源,只留应急供电线路。
5.5.4 财务部
5.5.4.1 财务部经理向全体员工通告火情,控制好现场;
5.5.4.2 出纳人员要整理好钱物,把库房和抽屉锁好;
5.5.4.3 所有人员把自己管理的文献和帐目整理好,安全地保存起来;
5.5.4.4 电脑房要保证电脑资料的完整;
5.5.4.5 检查办公室垃圾筒等不要留下未熄灭的烟头等;
5.5.4.6 告知所有人员按顺序进行疏散,关闭电源后,锁门离开。
5.5 疏散集合地点
5.5.1 选择草坪或空旷地带;
5.5.2 商务部员工要协助甲方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对疏散出来的人员逐个进行清点,一个也不能漏掉。
5.5.3 保安部要加强集合点周边的警卫工作,保证人员的财产安全,防止有人捣乱、进行破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
《江苏油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紫京集团HSE管理规范》
2 定义
2.1 事件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食用了不卫生的食品或被别人投毒而导致的伤害事件和因内部因素或外部因素导致的饮用水污染等事件。
3 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大同分公司。
4 报告与接警
4.1 报告
4.1.1 发生食物中毒和水污染或也许导致水污染的事件时,发现人应及时向本部门经理或值班负责人报告;
4.1.2 部门经理或值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现场情况;
4.1.3 总经理接到食物中毒或水污染报告,在了解事件因素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事件的具体情况报告给甲方相关部门及集团应急指挥中心;
4.1.4 报告涉及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时间、地点、中毒人数、有无人员死亡;
2)中毒症状、中毒限度、可疑中毒物、初步因素分析及现场抢救处置情况;
3)水污染限度及污染面积等;
4)报告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4.2 接警
4.2.1 总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
4.2.2 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事件现场,安抚病人情绪,维持现场秩序;
4.2.3 如是源发性污染,单位总经理应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4.2.4 如是突发性污染,各部门经理、总经理应迅速查明污染源。
5 应急处置
5.1 报告人应看护中毒者,保护现场,不得挪动任何物品;
5.2 总经理到达现场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听取情况报告后对各部门工作予以协调,统一下达指令;相应急措施进行果敢决策,告知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5.3 现场指挥部成员根据总指挥的规定,负责联系“120”急救中心和急救医院并向“110”报警;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负责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和环保部门;负责向甲方做好解释工作,安抚病人情绪,维持现场秩序。
5.4 应急组织
5.4.1 技术方案组
1) 根据现场需要,组织相应的设备设施;
2) 为抢险救援组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3) 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请求并贯彻相关指令。
5.4.2 应急抢险组
1) 采用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阻隔污染扩散;
2) 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请求并贯彻指令。
5.4.3 物资保障组
1) 按照指令组织应急物资快速运达现场;
2) 负责平常生活保障问题;
3) 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物资保障情况,请求并贯彻指令。
5.4.4 综合工作组
1) 负责协调解决平常生活用水问题;
2) 与甲方相关部门做好现场应急人员交通工具的协调等工作;
3) 负责协助环保、卫生防疫部门调查事件因素,收集整理现场资料;
4) 负责向甲方做好解释工作,安抚病人情绪,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请求并贯彻指令。
5.4.5 医疗救护组
1)负责联系“120”急救中心和急救医院并向“110”报警;
2)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
3)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请求并贯彻指令。
5.4.6 现场善后组
1) 耐心向甲方相关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力所能及地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2) 根据现场状况,做好病人的解决及安顿工作;
3) 清理事故现场,记录事故损失;
4) 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请求并贯彻指令。
5.5 部门
5.5.1 餐饮部
1) 立即停止使用中毒食品和疑似中毒食品;
2) 保护现场,封存留样食品和疑似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和设备;
3) 有关防疫控制部门前来调查时,负责介绍中毒情况。
5.5.2 安保部
1) 在现场划定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或围观;
2) 协助抢救中毒者前往医院。
5.5.3 办公室
1) 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事件真相;
2) 做好发现人、现场知情人和中毒者的访问记录;
3) 开展初步调查,收集整理现场资料,准备上报材料。
6 事故调查解决
6.1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餐厅应立即展开调查解决工作;
6.2 餐厅负责与保安配合,做好中毒现场的保护工作。待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人员进入现场后,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行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加工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容器、工具卫生状况,食品留样状况的调查、采样工作,并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规定,做好可疑食品和场合的封存工作,对也许被污染的食品容器、工具、设施和场合进行消毒解决。如疑为投毒事件时,应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加工现场和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
6.3 向调查人员提供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相关资料、库房保管情况和出入库记录,协助查清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数量、加工数量、剩余量等情况,一旦食物中毒食品拟定,还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品的溯源、查封、召回等解决工作;
6.4 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涉及紧急救治病人的经费、交通工具、陪护等,做到随叫随到,不能延误病人的救治时间;
6.5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启动紧急预案,立即对中毒现场进行保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调查人员,对可疑食品、场合、加工工具及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必要时配合公安部门对重点场合、食品和人员采用临时性控制措施;
6.6 对重大食物中毒调查情况,提交书面报告。
7 责任追究
7.1 在食物中毒事故确认和查明因素后,对直接负责人,根据其违反岗位责任制的情节严重限度,依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解决办法》给予卫生行政处罚,并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解决;
7.2 对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的负责人,或有投毒嫌疑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解决;
7.3 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不得有隐瞒、谎报、迟延、阻挠等行为。
停电事故应急程序
1、 定义
本程序所称的停电事故是分公司在经营、接待过程中,因设备设施老化、管理不善、雷击或外部等因素所导致的停电事件。
2 合用范围
本程序合用于大同分公司。
3 事件分级
按照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限度,将停电事件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1 Ⅰ级停电事件
3.1.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3.1.1.1 停电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较大停电事件;
3.1.1.2 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的破坏性停电事件;
3.1.1.3 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的重大停电事件。
3.2 Ⅱ级停电事件
3.2.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3.2.1.1 供电局预先告知的临时停电;
3.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