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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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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
本程序规定了企业对产品形成过程进行标识措施和追溯合适性流程。
制定本程序目是为了给实行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包括在接受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甚至每个产品有合适唯一标识予以记录,保证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和外部规定。
包括:
n 顾客提供可追溯性规定;
n 法律法规规定存档文献。
2.合用范围
合用于我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标识及记录。
合用于我司实行追溯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成果确认及应用。
合用于我司生产所有产品。
本程序波及原则条款:IS0/TS16949: 7.5.3 7.5.3.1
3. 术语
3.1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查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查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检查记录上作为检查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乏标识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3.2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历史、应用状况或所处场所能力。
追溯时机:检查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规定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波及到:
3.2.1. 原材料来源、批次。
3.2.2. 生产过程历史。
3.2.3. 产品交付后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 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序号
流程
支持性文献
输出文献/记录
责任
①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检查和试验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告知单
质检员
④
纠正防止措施控制
程序
纠正防止措施单
质检员
5.流程阐明
5.1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1.1 产品标识作用
5.1.1.1 证明作用:经检查、验收或裁决后,制作标识,表明产品状况。
5.1.1.2 可追溯作用:通过产品标识可追溯到
a. 生产者;
b. 检查者;
c. 产品生产批次或日期;
d. 其他有关该产品原始凭证。
5.1.2 产品标识内容
产品标识一般体现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图(代)号;
b. 产品状态(如材料、半成品、成品);
c. 工序、验收项目;
d. 质量状态;
e. 生产批次或编号;
f. 生产单位;
g. 生产者;
h. 检查者;
i. 制造日期、检查日期;
j. 保管期限(库存期限)。
详细标识容许具有5.1.2条款中部分内容,但该标识应为追溯其他内容提供根据,过程标识必须是唯一性。
5.1.3 原辅材料产品标识规定
5.1.3.1 仓库管理员在预验收进货产品时,应检查产品标识完整性、对性。
5.1.3.2 为便于内部管理,仓库管理员将供方提供产品批次号/炉批号转为本组织批次号。本组织批次号为:
xx — xx xx
次序号
年份
产品特性代号
详细由采购部作出规定,编制《原辅材料、外协件批次号对照表》。
5.1.3.3 仓库管理员在“送检单”上注明进货品名、规格型号、批次对应关系及数量等提交检查。
5.1.3.4 进货产品验证后,仓库管理员根据“检查记录单”上批号将合格进货产品分批次寄存在合格区,并记入“原材料管理台帐”。
5.1.3.5,遵照先进先出原则,领料原辅材料实行分批次投料单上均应有批次号标识。
5.1.4 过程产品标识规定
5.1.4.1 各车间填写 “产品流转卡”,注明生产批次号及所用原辅材料批次号,与产品同步流转,分批加工,一批一卡。
5.1.5 最终产品标识规定
5.1.5.1 检查员查对“产品跟踪卡”,产品内包装内含阐明书、合格证,外包装注明批次、数量、执行原则等内容,保证产品标识完整、对。
5.1.5.2 操作人员、搬运人员、仓库保管员要保证产品在库期间标识 完整性、清晰性。
5.1.5.3 销售部必须保证成品在送到顾客前标识完整性与清晰性。
5.1.6 产品批次管理
为保证产品可追溯性,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实行产品批次管理,详细按《产品批次管理指导书》执行。
5.1.7 产品追溯次序(见附录A)。
5.2 检查和试验状态标识
5.2.1 检查和试验状态重要是通过带色标标签来表达,并辅以“产品跟踪卡”和有关质量记录。废品应标以红色永久性标识放置废品隔离区。
序 号
类 别
标签颜色
1
合格
绿色
2
不合格
红色
3
返修/返工
白色
4
待验/待处理
黄色
5.2 .2 仓库和生产现场材料、在制品、成品必须按不一样检查和试验状态,按定置管理规定放置在规定区域内,并挂上表达不一样检查和试验状态标签。
a. 产品经检查合格,使用绿色“合格”标签;
b. 产品经检查不合格,使用红色“不合格”标签;
c. 产品经检查不合格,但经评审可返修或返工,使用白色“返修/返工”标签;
d. 产品待检查或经检查尚待鉴定,使用黄色“待处理”标签。
5.2.3 做好检查和试验状态转移和保护,无“合格”标识材料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5.2.4 在生产过程中,检查和试验状态标识随产品同步流转,无标识产品,操作工人应拒绝加工,检
验人员应拒绝验收。
5.2.5 检查和试验状态标识经检查人员签字有效,放置于醒目位置,不准随便涂改。
5.2.6 上工序失效检查和试验状态标识由下工序操作人员回收,交检查员统一处理。
5.2.7 对于5.2.1,5.2.2规定也可辅以区域管理,但区域管理不能阐明其所处合适检查和试验状态(除自动生产流水线外)。
5.2.8 若顾客对验证标识措施有特殊规定期,按顾客规定执行。
6.需要保留文献
名 称
编 号
状态
搜集人员
保留期限
产品批次管理指导书
Q/AH-C-710-01-XXXX
原件
生产部
三年
7.需要保留记录
名 称
编 号
状态
搜集人员
保留期限
原辅材料\外协件批次号对照表
D-710-01
原件
生产部
三年
产品流转卡
D-710-02
原件
生产部
三年
附录A:
产 品 追 溯 顺 序
追
溯
顺
序
1
2
3
4
5
产 产
品 品
合 贴
格 标
证
生 产
产 品
批 编
次 号
号
产
品
跟
踪
卡
原
材
料
批
次
号
原
材
料
批
次
号
追
溯
内
容
● 产品编号/生产批次号
● 产品出厂日期
● 检查者
● 产品
跟踪卡
● 各过程:
-加工日期
-投入产出数
-操作者
-检查者
● 过程质量记录
● 产品检查和试验汇报
● 不合格品评审记录
● 原材料批次号
● 原材料管理台帐
● 供货厂商
● 供货日期
● 出入库记录
● 原材料检查台帐
● 供货厂商原材料检查和试验汇报
● 原材料入库检查和试验汇报
● 不合格品评审记录
● 检查者
● 试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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