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 能 监 察 机 构案件移送书节监移送字第 号 :本机构于 年 月 日对 一事调查中发现, 不属于本机构管辖,根据 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附:案件有关材料 份共 页。联系人: 联系电话: 节能监察机构(公章) 年 月 日注:本移送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移送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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