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新招进和临时用工的食品加工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二、学校已签约的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继续签约上岗。三、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卫生法、相关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笔试、口头抽查等考试,对成绩不合格的,限期再考,考试成绩作为学期考核的内容之一.五、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餐饮服务知识,饮食卫生知识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流程等.六、每一位食品从业人员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各种卫生知识的培训,认真学习掌握好食品卫生的有关知识。七、每一位食品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食品卫生制度,认真自觉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执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