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治安防范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治安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 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学校相关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依靠群众,群防群治。 三、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组员若干名.负责全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工作。四、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长室、科室逐级应有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本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工作,并设立一名治安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校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第一综治责任人,对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传达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和有关指示,落实安全责任制。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教学、科研、生产、行政管理的计划,做到目标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防范措施落实. 3。组织实施逐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4。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授权一名中层领导协助做好日常综治工作。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要亲自过问,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六、主管校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的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和有关指示。 2.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做到有研究计划、 有布置检查、有总结评比。 3.组织实施逐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消除各种隐患,完善治安防范设施.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指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七、保卫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保卫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学校各部门落
4、实治安管理规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定期对全校进行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协助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八、各部门主管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1.接受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布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部门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细则,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3.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到有记录,发现隐患,协同保卫部门及时解决。 4。负责对本部门的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并保管好本部门的安全防范设施。 5.对发生的案件和事故,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协助处理。九、对在执行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十、对不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违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发生案件和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一、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