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桶装水配送合同书配送方(甲方): 订购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云门山泉桶装水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自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2、在合同期内,甲方按乙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向乙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3、乙方向甲方订购的商品,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传真、电话方式向甲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 第二条:配送商品质量、数量、时间及验收 1、配送商品质量: 甲方必须获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许
2、可证.2、数量:以乙方收货数量签单为准. 3、时间:甲方须按乙方要求日期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乙方所在地. 第三条:商品价格 1、桶装水到厂价每桶3。9元,甲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2、因乙方原因损坏桶,甲方收取水桶成本费:每桶13元,破桶收回。3、甲方收取每只桶20元抵押金。第四条:付款方式 送货款项一季度结算一次,并于结算后7天内,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因货物质量不符或不对板,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甲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乙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