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河西务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必须完整,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4、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5、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6、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7、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8、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9、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10、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河西务医院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品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及药事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督促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实行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医疗科研需要。
4、配合临床工作,努力开展临床要学,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收集整理药品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配合临床做好新药验证、临床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
5、组织领导药品调配工作,指导和亲自参加复杂的调剂工作,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6、督促和检查特殊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督促检查个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参加药事委员会工作
8、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河西务医院药师职责
1. 主任、副主任药师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2、督促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
3、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4、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新剂型,新技术的应用。
5、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学习。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养及提高工作。
2. 主管药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它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3. 药剂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设备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保证药品质量,防止霉烂、变质、过期。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6、参加科学研究,经常了解药品使用效果及不良反应,征求意见。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河西务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1、药剂科在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阳光采购工作。
2、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件齐全的药品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品种齐全、仓储条件优良、供货及时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药库管理员根据临床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计划批准后方能采购。新品种按新药物购进程序引进,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鲜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6、坚决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把药品质量关。采购药品入库时认真清点数量、规格、期限、品名、注册商标、生产厂家等,于发票相符后在入账,并做好入库验收记录。不得采购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药品一律不得入库、发放、使用。
8、深入临床科室和使用部门,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听取意见,了解药品使用情况,并向临床科室介绍新药。
9、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药品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严禁从非法经营单位采购药品。
10、对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经营单位联系退货或协商解决处理。
11、药剂科每年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
12、定期查核供货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GSP证书、业务员授权书等的有效期,对将过期的要提前汇报。
河西务医院药品采购工作流程
1、药剂科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库管理员根据库存情况及临床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本月的采购计划。
3、采购计划上报药剂科主任审批后,上报院长批复.
4、院长批复后,采购人员向证件齐全的药品经营批发企业采购。
5、一般通过电话订购方式进行采购。医药公司负责将订购药品在协商时间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6、急需药品及特殊药品可以专程前往医药公司采购.
7、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鲜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8、药品入库时认真清点数量、规格、期限、品名、注册商标、生产厂家等,于发票相符后在入账,并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9、药品入库时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药品一律不得入库、发放、使用.
10、药剂科每年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
11、定期查核供货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GSP证书、业务员授权书等的有效期,对将过期的要提前汇报.
河西务医院药局工作制度
一、 药局人员要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调配技术常规,及时、准确地调配本院处方。
二、 药局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处方调配,药库管理、药品验收等各项工作制度。
三、 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种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定期抽查分析处方,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四、 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五、 配方时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认真计价配方,仔细核查处方与电脑处方的药名、药价、药品数量和药物剂量是否一致,二者一直方可配方发药。发药及核对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单人核对时须双签字)。
六、 发药时应将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写在药袋上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 发出的药品原则上是不予退回.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退药时,只限于原包装药品。
八、 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登记、签字。
九、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检查药品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领入和发出,变质、过期药品及时清理,请示报销.每月盘点药库存药品,做到帐物相符.
十、 调剂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有事须离开,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十一、 为提高药局工作的管理水平,使用微机进行药品帐物、合理用药的管理。
十二、 调剂室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应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十三、 对麻醉药品(毒)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盘点清楚,发现问题和错长错短现象,要及时找出原因,并上报科室领导.
十四、 积极宣传用药知识,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评价工作.
十五、 密切配合临床,积极开展药学科研工作。
十六、 药局所属各科技术岗位由药剂士以上人员承担,并由主管药师以上人员担任负责人。
十七、 药局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十八、 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河西务医院药库管理制度
1、药库是药品供应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器械、卫生材料和化学试剂、消毒用品的保管和供应工作。
2、在药品(库)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保管人员应注意温度、湿度、通风、虫蛀、霉坏、变质、光线、有效期等对药品质量的影响,药品应按性质分类保管.应经常保持药品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常温库、低温库、冷藏库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凭证及帐物管理。药品库房应建立完整的药品明细账目(包括:手工账目和计算机账目)。库存药品应做到随时抽查核对,做到帐、物分开管理,帐物相符。库房各类凭证应分类保存,按月装订备查。
每季度末,对药品核对盘点一次,年终对库存药品进行彻底核对盘点。将帐物不符的分别列表,并注明原因上报药剂科主任、财务科审核批示转帐.
5、各种账册、入出库单据、领药单据等应分类妥善保管,保留三年以备查,超过保存期的账册、单据,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统一销毁并应有记录。
6、管账与管物、采购与库房保管等工作应该分别由专人担任.
7、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一、分类保管,以备查。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进入内。
8、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在药品保管上实行“五专"即:专人、专柜(库)、专账、专册、专用处方。
9、药品应分类码放,垛位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0厘米;与墙壁的距离应不小于10厘米,并有明确的标识。
10、凡遇药品调价,库房应对库存药品及时进行盘点,由调价人员将新调整的价格输入药库管理系统,并将调价品种、数量报送财务科。
11、药库安全工作。库房应随时检查安全设施。注意关锁门窗,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对易燃、易爆药品,应另设库房严格按规定管理。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库房内不准会客,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2、清洁卫生工作。库房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
13、库管做帐人员、库房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财务总帐人员负责监督交接,如有差错应由交班人员负责。
河西务医院临床药学人员职责
1. 深入临床了解药物的应用情况,对临床用药提出改进意见。
2. 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重病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3. 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4. 指导护士做好药品领取、保管和正确使用。
5. 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的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6. 建立药物安全信息库,向临床提供安全、合理用药咨询。
7. 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8. 结合临床,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河西务医院药品淘汰制度
一、严格执行法定淘汰,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按规定淘汰,不得使用。
二、在院药品,如符合以下条件者,报送药事委员会讨论予以淘汰。
1、药品虽然有效但不良反应(主要为毒副反应)大,对患者有不可逆转的危害性;
2、药品虽有一定疗效或疗效较差,但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主要为毒副反应),且已有较好的药品可以代替;
3、药品无疗效或疗效不确,较长时间药厂不生产,医生也已不用;
4、虽然已进入医院药品目录,但长期(6个月)呆滞不用,报送药事委员会讨论予以淘汰。
河西务医院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一、临床药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药学技术人员担任或兼任。
二、临床药师应以服务病人为中心,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治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原则,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三、临床药师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测,重视临床用药的理论总结和用药实践经验的累积.
四、定期参加临床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参与危重患者的救治和药物治疗方案的拟定与实施,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五、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负责收集、整理和核实ADR 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指导临床医护人员合理使用药品、管理好药品;为临床提供最新实用的药品信息和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七、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八、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九、临床药师必须坚持面向临床,为患者和临床服务的宗旨,虚心向临床学习,经常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和交流,使其真正成为医疗团队的一员。
十、注意了解和收集国内外药学和临床用药最新发展动态,加强药学和临床医学的理论学习,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十一、定期向药学部门领导汇报参与临床用药和临床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向药学部门的药学技术人员通报临床用药情况和趋势,以便于相关科(室)掌握临床用药动态,保证临床安全合理的药品供应。
十二、临床药师下临床的各项工作,都应有详实的工作记录和相关的工作报告,并分类建档保管。
河西务医院药房交班、值班制度
药房值班制度
一、药房在非办公时间,节假日,均设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负责急诊处方和门诊病人处方调配工作,保证配发药品质量合格。
二、值班时间不许饮酒、吸烟、做私活及有碍抢救病人的活动,不得擅离职守。
三、值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位接班,严格执行医院规定时间上下班.
四、对麻醉药品和贵重药品进行登记、核对、清点后进行交接班。
五、负责门诊药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每日地面整洁、桌面整洁,药架整洁。
六、统计当日处方金额和张数,并做好登记.
七、值班人员严禁将亲属朋友带入药房,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药房交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每日下班前十分钟到达药房,接受值班人员所应完成的各项工作。
二、值班人员每天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点清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贵重药品。重要问题向领导汇报。
三、接班者未到,虽到交班时间,交班者也不能离开值班室。
四、做好清洁卫生交班。
河西务医院药品账务人员工作职责
1. 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负责全院药品器械卫生材料数量、金额的核算工作。
2. 负责全院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的进、销、存、核算等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工作.
3. 做好药品卫生材料出、入库登记,汇总发票,送至财务室。
4. 根据物价局有关规定和“物价有关文件”的通知,对各药品及时做好调价,正确、及时提供药价。保证门诊、住院、划价、收款工作正常运行。
5. 每月对药房盘点一次,并做好明细盘点表,统计月报表.
6. 做好各药房药品每月收入、支出、结存金额报表,登记处方张数、金额。
7. 在核算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8.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9. 需实行专帐管理的药品按有关规定实行专帐管理。
河西务医院药局岗位职责
1、药师接到处方后应对各项内容认真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不合格退回修改的处方必须由医师在修改处重新签字或盖专用签章。
2、调配处方时应细心、谨慎、剂量准确、写清用法用量,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调配时不准谈笑、不准吸烟.
3、调配好的药品经仔细与处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发药时应向患者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出现差错及时纠正并登记。
4、收方、发药应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询问,不说禁语,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5、己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确认是原包装、质量等问题经请示科主任可予调换.
6、药品按药品分类定位存放,保持整洁。药架及盛药容器应干燥清洁,标签清楚、标示正确。
7、“麻醉、毒性、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8、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它按先后顺序配发。
9、特殊管理药品每日进销应账物相符,保持账面整洁、清晰。
10、配合临床各科做好门、急诊处方和病区科室处方的配发工作,确保发出药品的质量,品种齐全、发药及时。
11、上班人员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整洁端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个人用品不准随便放置。
12、药房内非工作需要不准科外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河西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按有关规定采购。
2、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8、购进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如实反映药品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9、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
10、在药品采购活动中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
河西务医院药品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保管供应工作。
2、熟悉药品的性能、用途,认真执行药政法规,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要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3、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性质,剂型分类定位保管,保持库房通风干燥,防止药品霉变失效,做好药品的在库养护工作。
4、建立药品分类明细帐,对入库药品应详细盘点,填入药品验收登记本,写药品验收单.发现差错及时查对.建立有效期药品登记薄(牌),对近效期的药品,应督促各部门尽早使用,并有权调整各部门效期药品的使用。
5、药品出入库有帐,帐物相符,并应用电脑控制每种药品的最高限和最低限,为采购人员作好药品计划,将库存量压到最低数。对药品的用量定期做好统计。
6、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应设防火、防盗设备、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7、药品应实行“先进先出”或“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8、每季度核对帐物,保证帐物相符。
河西务医院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1、药库人员在药品购回后需及时对药品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
2、药品验收过程中要对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单位、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药品外观、质量情况、价格等进行清点核对。
3、根据验收情况详细填写验收单,不得以各种符号代替。
4、不得随意涂改验收数据,如有更改必须在更改旁签名.
5、药品质量情况为合格与不合格,验收合格的方能入库。
6、每验收完一种药品,严守人员必须签名,并根据验收结果在备注栏中注明结果,如不合格则注明不合格原因。
7、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两人同时在场,逐箱验到最小包装,如发现原箱短少,应立即写出验收报告说明短少原因,并上报.
8、对药品质量有疑问的,外观上难以判断药品质量的,对药品说明书、注册商标、产品合格证、批准文号、包装有疑问的应对其进行内在质量检查。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上报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河西务医院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 药品养护员由药库保管兼任,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在库药品的 质量负责.
2. 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纪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3. 科主任负责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的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质量问题。
4. 养护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时纪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除湿、加湿等措施。确保库房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
5. 对6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6.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报告,悬挂红色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7. 养护人员(仓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8. 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
9. 定期汇总分析养护工作信息,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10. 根据库存药品流转情况,做好养护纪录,养护纪录应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11. 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两年。
河西务医院药品出入库复核制度
1、药品验收合格后入库,建立保管帐,双人签字.
2、药品出库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出库"的原则。对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的药品,及内包装破损的药品不得出库使用。
3、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药品;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滲漏;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严;包装标识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药品;怀疑质量发生变化的药品不得出库。
4、对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应双人复核签字。
河西务医院药品储存陈列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库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
3、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区、阴凉区、冷藏区,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储存质量。
4、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5、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定时观测并记录 “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6、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7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危险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8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9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近效期的药品可设立近效期标志,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0、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各科室的该药品回收,与库存的该药品及中放置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牌,报科主任处理。
11、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确保帐、票、货相符.
12、防火、防潮、防腐、鼠、防污、防污染等工作。
注:1。五距是指药品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厘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2。常温库温度:0-30℃;2、阴凉库温度:小于或等于20℃;3、低温库(冰箱)温度:2—8℃;4、正常相对温度:45%—75%。
河西务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药库采购人员必须采购明确表明有效期的药品,并对每批到库药品进行效期验收,且做好记录。
2、采购药品需严格执行人库验收制度,有效期在 8 个月以内的药品原则上不得接收人库,特殊情况须征得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人库。
3、药品账务人员在入库时应正确录入药品有效期的内容,药库网络系统对药品有效期应进行监控管理,设置有效期报警提示,提示日期一般为有效期前 6 个月。
4、人库药品建册登记,发放及使用效期药品应掌握近期先出,陈货未尽新货不出的原则,并定期进行养护,对近效期的药品进行登记并报告科主任。
5、各贮存使用部门均应指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专人管理,并按其性质分别贮于常温下,阴凉处或冰箱内。各病区负责人应经常自查,对病房抢救车内药品及其他医院规定的基数药品进行检查,并按效期分别存放,对有效期 6 个月内的药品应造册登记,对效期在 3 个月内的药品应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进行更换处理。
6、药房各部门在每月盘点同时应对药品有效期进行检查,有效期在 6 个月内的药品应登记报告给药库管理员备案,有效期在 3 个月内的药品应及时通知药库,办理退库手续。
7、药库管理员将有效期 3 个月内的药品汇总登记后,应及时通知采购员联系办理换货或退货手续。
8、当药改变原包装而置于其它容器时,应注意将药品的失效期标记在新的容器上,以便随时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9、对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由于期限迫近应立即向科室发出近期失效药品通知单,分交各科室和有关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河西务医院退药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变更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避光保存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麻醉药品免费回退待销毁除外);
5、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6、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7、一般情况下非近3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根据临床工作实际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予以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药程序:
1、门诊病人需提供用药原始凭据,住院病人由经治医师、护士核对住院医嘱,确认病人确有使用本院药品;
2、医师填写《临床退药申请单》,门诊病人凭药品原始发票、药品清单、临床退药申请单、及符合退药条件的药品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住院病人凭退药申请单、药品清单、住院记帐单、符合退药条件的药品由病人、护士或家属交药房工作人员执行;
3、药房工作人员须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做出同意退药与否意见;
4、电脑执行退药,相关人员在《临床退药申请单》上签字。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按月上报质管部,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必须写明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院领导处理。
河西务医院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1、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考核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药品价格超过国家限价、招标价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方协商调整价格,如无法调整,应立即退货。
3、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近效期药品,如非临床急需,应直接退货.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近效期药品,在有效期内无法用完,应办理退货手续,并如实入账,并保存在微机记录中。
4、验收使用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退货。
5、药品退货必须经过微机药库管理系统处理,并保存退货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价格等相关信息。
河西务医院调剂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处方必须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剂。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对窗口咨询和病人提问应能从专业的角度加以指导.加强对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或违反规定的处方要及时与医师取得联系,更正签字后再行调配.
3、收到处方后认真审阅处方内容,进行“四查十对”,无误后方能调配。若有疑问的处方及时与医师取得联系,对违反规定的处方有权拒绝,并做好记录。
4、严格执行配方、发药核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配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专用签章,如遇单人值班时,值班人员应同时履行配方、核对职责,并在处方上双签字或盖专用签章。发生差错事故必须及时纠正并上报,尽量减少损失和影响,并登记事情经过和处理方法。
5、对特殊药品处方的调配,应熟知此类药品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处方,有权拒绝调配.
6、发药时应向病人说明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对待特殊使用方法及年长病人应详细说明,对病人提出的问题应作耐心解释,态度和蔼,礼貌服务,严禁与病人发生争吵.
7、值班人员上岗时严禁随意带他人进入岗位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
8、严格遵守电脑操作规程,加强学习,提高操作技能,遇到计算机故障,不得私自拆修,应通知电脑中心,请专业人员处理。
9、对需做进销账的药品应做好进销记录,做到账物相符。
10、保持配方、发药台面及地面的整洁卫生,药品用后归回原处。
注:“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河西务医院药品拆零、分装管理制度
药品拆零(在相对洁净区)
1、药品调剂人员应认真做好拆零工作。
2、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并将原包装的标签及说明书保留至拆零药品用完。
3、药品拆零使用的工具及专用包装袋应清洁卫生.调配时调剂人员应在药袋上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以及有效期等内容,方便患者辨认使用。
4、对拆零后放置于专用装置瓶里的药品,应在瓶上标明品名、规格、批号、效期,并做好记录。
5、中心药房调配拆零药品时,应确保贮药杯中的药品用完后才能够加药,不同批号、不同厂家的药品严禁混装,并做好记录。
药品分装(在相对洁净区)
1、药品分装仅限于门诊药房,分装品种限常用用量无法采购到相应装量的药品。
2、药品分装应设专门区域,并有适合分装的环境条件,具备专门的分装工具。
3、药品分装袋应具备密封要求,分装好的药袋上应注明药品名称、分装数量、有效使用期限等内容。每次每一品种分装结束后,应当时记录分装情况,内容包括:分装日期、药品名称、批准文号、原包装生产者、原包装批号、原包装有效期、分装数量、分装袋数、分装总量、分装开始和结束时间、分装者等内容。
4、分装好的药品应存在放于标示明确的专用位置。
河西务医院疗区循环药品柜管理制度
1. 为方便药房和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设立的循环药品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药品,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2. 该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易过多,设立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剂科会同疗区按需要协定品种数量,按照病房医师(士)处方到药房领取,每星期补充一次(抢救例外)。
3. 该药柜一般不配备贵重、自费药及特殊管理药品。
4. 该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
5. 该药柜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应用。
6. 药剂科应定期检查,循环药品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又无过期变质现象,管理药品是否符合规定。
7. 该药柜负责人定期参加药剂科工作人员的药品法律法规的培训。
河西务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剂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三、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四、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五、药剂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通知仓储、调剂室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
六、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七、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负责人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仓库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
3、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药剂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八、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九、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两年。
河西务医院不合格药品确认处理程序
1. 入库验收中、销售退回验收中、在库养护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的药品或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均由其负责人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单》。
2. 质量管理员对所反应情况进行质量复查,如不能确定时,可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不合格后,签章并签署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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