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板(木材)购销合同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 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应与乙方所盖合同的公章名称、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公司的最新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负责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 项目就本合同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1 订购模板及木材内容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mm)生产厂家暂定数量(张)备注: 具体采购数量以最终结束数量以甲方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2 产品质量标准
2、 2。1 乙方所供的模板(木材)质量符合甲方提出的质量并要求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2 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的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2.3 具体质量标准为: (及具体要求为准). 3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3.1 甲方工程进度所需编制用货计划,及时通知乙方。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每次计划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供应模板(木材),甲方所需模板(木材)均由乙方安排运送到指定工地地点卸放整齐,在运输途中、装卸货过程中如有人身损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运输及装卸的一
3、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双方约定的运输方式为:。 3.3 双方指定 为接货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如需变更接货人,甲方需在下一次要求供货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3。4 乙方每次送货需附送货清单及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由现场收料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4 合同损耗及计算方式: 不计损耗,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5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支付 5。1 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单位(大写:元/单位. 5.2该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3,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材料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能取得对方17的专票,则税率约定为17%)5.3甲方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5.4本
4、次采购为各规格、型号不同的材料一批,乙方需开具汇总的专用发票至甲方,乙方同时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5如甲方因不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贵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6如乙方提供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被相关政府部门查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7发票开具及付款信息:甲方: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乙方: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8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5.9 当工程款未到位,
5、项目出现临时性资金困难时,甲方顺延付款时间,乙方不能因此停止供应模板(木材)。6 验收方法 6。1 验收时间: 甲方应在收到标的货物日内组织验收,由甲方指定的人员验收签字并签字后的单据为结算和质量认可凭证。 6.2 验收方法: 由甲方组织验收,对验收结论存在争议的,可由甲方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6.3 甲方指定是验收人员:(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乙方指定是验收人员:(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验收单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为准。 6.4 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7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递减与方法 7。1 甲
6、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或质量等不合规定,有权拒收乙方货物,若乙方不能当即运回的,甲方应妥为保管,同时在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及时运回更换(建议60天左右,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乙方不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运回货物所造成的货物损失及甲方保存货物的必要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供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 乙方违约责任 8。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供货,乙方预期交货的,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幅度为10-30)外,还应赔偿
7、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窝工等经济损失;逾期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收货利用,双方可协商变更价款;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若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
8、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8.4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可拒绝接收;如甲方接货,怎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8.5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由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8。6 乙方提前交货,甲方同意收货的,可按用货计划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充,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五天内通
9、知乙方,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乙方发货。9 甲方的违约责任9.1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所需编制好用货计划,在需要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乙方,让乙方有时间准备货物,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9.2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货款,如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利率的标准,按欠付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
10、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1 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法人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主要办公地(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潇湘中路328号麓枫和苑10栋裙楼). (3)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原则上为本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 11.2 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12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
11、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可根据需要增加合同数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公证或鉴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 方(公 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签约地点: 备注:1、 本示范文本中的斜体字为提示性语言,请在拟定具体合同时,根据提示语言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应将斜体字删除.2、 拟定发合同成稿件中原则上本方承担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本示范文本中确定的标准。 3、在企业合格供方库内优先或强制选择材料供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