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切实搞好矿井巷道开拓掘进工作,抓好工程质量,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区域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井巷工程 第二条 矿井开拓延深工程必须有批准的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和批准的方案设计,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并根据工程需要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完成矿井年度开拓部署规划和采掘接替计划。年度计划必须在上年l0月底以前编制完成,并报区域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三条 开拓、掘进工程的界定: 服务于全矿井或两个以上采区的巷道,属开拓工程。如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上下山
2、、总回风巷道等。其它开、掘工程称为掘进工程。 第三章 作业规程编制规定第四条 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 作业规程必须是一面一规程,不得套用、共用。回采工作面上、下巷必须分别编制作业规程,切巷作业规程可随下巷一起编制。 第六条 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作业规程内容要文字简明,用词规范,图表清晰。 第七条 煤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一个星期内,向有关管理人员、工人贯彻学习掘进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要有记录、签名和考试,考试成绩存
3、档备查。 第八条 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掘进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煤矿安全规程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掘进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第九条 作业规程应每季度复查、修改、补充一次。 第四章 巷道施工工艺、工序管理 第十条 架棚巷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掘进工作面为架棚巷道的迎头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2、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炮掘工作面在爆破前迎头加固长度不少于10m,其中防倒器加固的长度不少于5米。3、 巷道
4、采用U型钢支护的,支架间必须使用铁拉杆,在围岩压力大,巷道变形快的区段应使用夹板式卡缆和角钢拉杆.4、 架棚巷道过老空、老巷、断层破碎带、遇松软煤(岩)层时,必须采取措施增加支护强度,棚与棚之间采用铁拉杆联锁;顶煤松软时要采取注水并辅助其他措施,超前控顶. 第十一条 锚喷巷道施工及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岩巷工程尽可能采用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除外),特殊情况采用其它支护需经区域公司同意. 2、岩巷爆破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光面爆破标准:岩面均匀留下50%以上的周边眼痕,软岩巷道周边符合设计轮廓;不准欠挖,局部超挖尺寸不得大于l50mm;岩面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3、必须选择合理的爆破参
5、数,制定切实可行的爆破图表,遇地质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修改,并严格落实,确保光爆效果。 4、要严格按照光面爆破要求进行轮尺号眼、打眼、装药、起爆. 5、锚喷巷道锚杆必须紧跟迎头.锚杆原则上采用树脂锚杆,合理确定杆体直径,特殊情况需经区域公司同意;砂子为中粒河砂,不准使用细(面)砂;石子粒径为51 0 mm。 6、喷浆必须按照爆破成型的轮廓进行,要求喷浆厚度在巷道所有截面上大致相等,喷浆厚度为80100mm.不准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准补喷。 7、锚喷巷道必须配齐监测设备,包括锚杆拉力计、锚杆探测仪、砼强度点荷载检测仪.锚喷巷道监测工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数据详实,记录完整。 8、特殊情况下,如受采动影响
6、巷道压力大、软岩、破碎带等应采用二次支护或复合支护。二次支护应合理确定支护时间、支护方式,复合支护采用锚喷网一U型钢联合支护的巷道,必须进行壁后注浆和打锚索. 9、施工上、下山巷道时,耙斗机、喷浆机等施工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滑设施。 1 0、坡度超过25以上的巷道,人行道与溜矸道要分开;施工下山巷道,变坡点、工作面上方及巷道中部都应有防跑车装置,并按规定距离设躲避硐. 第十二条 巷道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l、巷道开门前,必须对开门处巷道左右两边进行加固. 2、架棚巷道开门3 m内不准放炮,开门后遇半煤岩,只准在岩层中放炮,并严格控制装药量,遇全岩时应采取分次打眼、分次放炮的方法。锚喷巷道开门3 m
7、内采取分次打眼、分次放炮的方法,做到短掘短支一次成巷,永久支护紧跟迎头. 3、开口前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绘制1:50开口施工图,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巷道开口前由矿安检科负责落实规程措施中要求的施工条件. 第十三条 巷道贯通应符合下列规定 l、巷道贯通前,必须对贯通处巷道进行加固。 2、巷道剩余10m贯通时,采用长钻杆一次钻透,根据钻探情况及时调整巷道的方向和坡度。 3、岩石巷道贯通前3 m掘进时,采用小断面导透的方法施工。 第十四条 巷道交叉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交叉点要对可采取的施工方案进行比较,择优而定。2、交岔点施工前,必须绘制施工图。 3、架棚巷道交岔点主、支巷道
8、棚与棚之间必须联锁。 第十五条 煤岩过渡段巷道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由各煤业公司研究制定揭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区域公司批准后实施。 2、巷道揭煤后,要严格放炮管理,巷道煤层部分不放炮,手(风)镐落煤;岩石部分按煤巷管理,使用乳化炸药,分次装药,分次放炮,放炮撤人距离按岩巷规定执行。 3、掘进时实行短掘短支,每次掘进不超过一棚的距离,及时护帮护顶,帮顶要背严背牢,防止漏煤。 4、煤岩过渡段提前5米施工架棚巷道必须实行支架联锁,放炮前要检查、加固迎头l 0m范围内的支架。 5、施工中要准备片木、钎椽、荆笆等材料,遇到煤层干燥、松散、漏煤时,必须采取煤层超前注水,并用撞楔法及时打片木、钎椽护邦
9、顶,防止冒顶。 第十六条 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前,必须对断层水和瓦斯进行探放,要编制正规探放设计,并严格按设计进行水和瓦斯探放。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时,要时刻注意水和瓦斯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向矿有关业务部门汇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要采用短掘短支的办法,尽量减少围岩悬露时间。煤巷架棚巷道每次掘进不超过l棚的距离;岩巷锚喷巷道掘进不超过l m;巷道断面较大时,可采用导硐法施工。 3、严格控制爆破.煤巷可采用只放掏槽眼和底眼,顶部手镐落煤的方法,遇煤层特别松软破碎时,可采用全部手(风)镐落煤;岩巷锚喷巷道,应加密周边眼、减少装药量,实行间隔装药,留有空眼,以减
10、少爆破对围岩的破坏。 4、架棚巷道必须按规定使用前探梁、防倒器和撑拉杆;岩巷锚喷巷道,初喷加锚杆作为临时支护紧跟迎头,要适当减小锚杆间排距,加挂金属网、钢带梁。当围岩层理紊乱时,锚杆要垂直巷道周边布置,同时,要加强对锚杆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 5、锚喷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围岩特别松软破碎时,必须采用U型钢支架或锚喷网联合支护。 第十七条 探水巷道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探水巷道施工前必须绘制避灾路线图,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懂得出水后的急救知识. 2、在受水威胁地区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安全退路,否则,不得施工。 3、探水巷道必须要预设水沟,留有煤底的斜巷要用煤袋铺底,巷道两帮柱脚用煤袋
11、充填。 4、负坡度施工或巷内不能自行流水的,要建立排水阵地,安设排水设施. 5、探水巷道掘进方向和掘进距离,严格按探放水设计要求执行。 6、合理选择爆破方法,在保持探水孔超前距离时,可以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以利于保持煤岩体的稳定性。若煤体松软,可采用手镐掘进. 7、当还没有掘进到规定的停掘位置时,工作面有出水征兆或在打眼时顺钻杆向外流水,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准拔出或摇晃钻杆,要设法固定钻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紧急时立即撤出受朋威胁人员。 第十八条 巷道冒顶处理规定 1、架棚巷道局部冒顶,要先封好顶,采用撞楔法用片木、钎椽等材料挺住冒落区的煤矸,然后用荆笆、板皮背严,维护好顶板,防止
12、煤矸继续滑落,使用好前探梁重新架棚,背严帮顶,并接顶。 2、锚喷巷道局部冒顶,一般采用补喷封顶,冒顶较高较厚时,加长加密锚杆,加挂金属网.当冒落较高需要搁架时,可采用联合支护,先架设“U型支架,支架间要使用金属撑拉杆,然后再用木垛接顶,并背好帮顶,护好围岩。巷道冒顶范围较大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处理冒顶时,必须由主管矿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跟班,现场指挥,监督落实。 2)、处理冒顶前,要按措施要求备足所用材料. 3)、处理冒顶前,必须先加固冒顶区附近的巷道支架,并清理好退路。 4)、当冒顶需要搁架时,必须首先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活煤活矸,在顶板相对稳定后,才能进行搁架作业。搁架前,对周围松
13、动的煤壁、伞檐、悬顶进行处理或加固.在做好准备工作后,清理好冒落的煤矸,并重新进行敲帮问顶,检查瓦斯后,开始进行搁架作业,进行搁架的人员必须精干,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专人观山,搁架时,施工人员要按照分工,听从指挥,每人都要注意自己的退路,退路必须畅通. 5)、当巷道冒顶特别严重、不能进行敲帮问顶和加打临时支护时,可采用绕道法,掘绕道绕过冒顶区,不再处理冒顶. 第十九条 巷道开门、贯通,遇老巷、老空、构造异常带,处理冒顶,施工大断面硐室、煤仓、交岔点,探放水,巷道揭煤等,必须成立施工领导小组,并建立跟班制度. 第二十条 技术人员要加强掘进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作好施工写实,记录隐蔽工程,按要求绘制巷
14、道及地质条件变化时的素描图。 第二十一条 施工钻场、小水仓、工具室、碴峒,提巷、落巷,处理支架歪扭、帮空、顶空、连续断梁折柱、锚喷层开裂等零星工程时,必须由施工队跟班队长现场指挥。 第二十二条 地测部门对掘进巷道每月要做一次预测预报,内容包括: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老空、老巷、煤岩层变化、瓦斯与水涌出情况。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第二十三条 巷道施工结束后,由主管矿长及时召集生产、机电、通风、安全、调度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填写竣工验收单.第六章 顶板管理第二十四条 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管理分类1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巷
15、道坡度达到20以上、过断层破碎带、揭煤以及顶部为煤的半煤岩、采用非常规方法施工的大断面峒室、煤巷施工断面1 3 m2、巷道开门、贯通、煤仓、交岔点(十字头)施工、冒顶处理等.2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巷道坡度介于1020之间、顶底板松软破碎、构造比较复杂以及提(落)巷、开钻场、小水仓、工具室、碴峒、过老空老巷等.3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不具备A类、B类作业特征的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第二十五条 各类型顶板安全管理应采取的办法1类: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技术措施,科队长及主管业务科室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当班带班领导到作业地点巡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责任,及时处理.2类: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技术措施,跟班队长现场跟班,业务主管部门每天必须有人巡查.3类:按正常作业管理程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