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 款 协议甲方和乙方有正常的业务联系,甲方向乙方采购YY传感器,正常欠有乙方货款.该协议定义了正常供货货款结算之外的款项结算方式,与正式的供货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签署后生效。甲方:xxxx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乙方:xx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于2016年12月份从甲方购买商务车一辆,通过抵扣货款支付,就该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 该商务车车型信息 如下:品牌商: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柳汽).车型:东风风行CM7旗舰特供版(以实物提供的说明书为准)。开票单价:20。99万元(大写:贰拾万玖仟玖佰元整)(含税价)。2.甲方拟定抵
2、款函由XXXX与东风柳汽签订,该函中规定了提车方为XXXX,同时东风柳汽将该车发票开给XXXX。3。乙方将该车开票金额20。99万元(大写:贰拾万玖仟玖佰元整)与甲方所欠乙方债务对抵(乙方同意从应收账款中扣除该笔费用,甲方从欠款金额中扣除该笔费用)。4.本协议不涉及到款项收付,甲方、乙方的其他债权债务自行处理。 5.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壹份,作为甲方、乙方账务冲抵的依据. 甲方:XXXX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XX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