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学位学位补授编号:广西大学 补授学士学位 申请表姓名性别学号学院毕业时间年月日所属专业班级加权平均成绩联系住址、电话申请原因毕业时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原因及所缺课程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说明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所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补考成绩单、与毕业证照同底2吋彩照各一份。其他:学院经办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学院审核(政治思想、学业水平)意见(公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学籍科复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教务处审核意见(公章)主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学校审批意见(公章)学校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备注注
2、:1、此表适用于获毕业证后三个月内达到条件申请学士学位的情况;2、此表一式2份(A4),审批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各存一份,空表从教务处学籍管理相关网页下载. 广西大学 补授学士学位 申请样表姓名XXX性别X学号0123456789学院XXXX学院毕业时间XX年XX月XX日所属专业班级XX专业XX年级XX班(全称)加权平均成绩XX联系住址、电话XX省XX市XX路XXXX单位(方便联系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申请原因毕业时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原因及所缺课程格式:课程名称全称(学分);如大学英语(一)(4。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说明结业时未授予学士学位的未通过的全部课程及其他原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
3、件说明请说明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原因(可附材料说明)。申请人签名:XXXXXXX年XX月XX日所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补考成绩单、与毕业证照同底2吋彩照各一份。其他:学院经办经过对XXX同学的在校学习情况进行复核,该同学政治想想合格,已修读完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门课程已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其课程学习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XXX分,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受留校察看处分,符合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必须核查受留校察看处分情况及计算机一级考试通过等具体情况)。经办人签名:XXXXXXX年XX月XX日学院审核(政治思想、学业水平)意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该同学学业水平达到广西大学学士学位评定标准的要求,根据广西大学补授学士学位的规定,拟同意授予该同学学士学位.(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公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XXXXXXX年XX月XX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学籍科复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教务处审核意见(公章)主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学校审批意见(公章)学校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备注注:1、此表适用于获毕业证后三个月内达到条件申请学士学位的情况;2、此表一式2份(A4),审批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各存一份,空表从教务处学籍管理相关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