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该水库系生活饮用水水库。为加强水库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水库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库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非水库管理人员不得乱动大坝闸阀及其它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水库的正常管理工作。二、禁止在水库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矿、采石、取土修坟等有危害水库安全的活动。三、禁止在汇水区域内乱伐林木、围垦、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四、禁止在水库坝坡上放牧。禁止在坝体,坝脚修建建筑物、渠道、鱼塘及堆放杂物等危害水库大坝安全的活动.五、禁止库内洗澡、洗衣、洗杂物、捕鱼。严禁在水库上游排放污染物和一切污染水体的活动。遵守以上规定人人有责,违者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