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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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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投资原则及标准 2 第三章 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3 第四章 投资业务流程 4 第五章 附则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开展投资业务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 投资原则 重点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项目及其他证券或符合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标的,确保基金收益稳中有升。 第四条 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 投资限制 (一)不得擅自投资非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标的或与投资方向相悖的标的。 (二)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六条 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 第三章 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第七条 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业务部、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八条 业务部是项目立项的评审决策机构,对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第九条 业务部的职责是: (一)对立项审核工作负有勤勉、诚信之责; (二)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论证、评估,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 (三)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项目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席,业务部负责人、法律顾问任委员组成。 第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为: (一)审阅投资经理制定的项目投资方案,制订、修改公司的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对其运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二)批准基金投资原则,对投资经理做出投资授权; (三)对超出投资经理及业务部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 (四) 批准、考核投资经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绩效,对投资经理等主要投资人员的任免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定期召开,根据需要,也可召开临时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表决制,每位成员拥有一票表决权,委员会主席拥有最终否决权。 第十四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对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等进行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 投资业务流程 第十五条 项目的投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初审、立项管理、审慎调查、投资决策、投资项目执行、跟踪管理、投资退出等步骤。 第十六条 项目初审 投资专员负责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评判,提出可否跟进的初审意见。 第十七条 立项管理  立项是审慎调查前的一项工作.对具有进行审慎调查价值的项目,投资专员应填写《立项申请报告表》,连同项目方提供的《项目计划书》等有关资料,报公司立项会审批。 投资专员将项目基本情况向业务部负责人进行汇报,业务部应对立项会所评审的项目出具书面的评审意见,经部门成员一致认可的项目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若部门负责人对项目最终持否定意见,则该项目终止。 对未通过立项的项目,应将资料归档。 第十八条 审慎调查 对经业务部批准立项并决定进行审慎调查的项目,由执行董事组织项目组进行项目的审慎调查与评估。在完成项目现场的审慎调查后,项目组应制作完成《项目审慎调查报告》及《项目投资建议书》。 第十九条 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会议方式,全体委员均须表决。自所有投资委员接到全套评审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意见表》。项目在通过决策之后的后续入资过程中,若因客观原因遇到与投资决策会议表决之时发生预设条件的重大变化,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表决。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同意投资项目投资决议之后,由项目小组按照具体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执行: 对证券类的投资项目,由项目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十一条 跟踪管理 对证券类的投资项目,由项目小组的专员负责对已投资的证券类投资项目长期跟踪,实时关注,定期总结. 第二十二条 投资退出 投资经理提交《投资退出方案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并组织实施,项目退出后完成《项目总结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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