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及附属房屋使用收益分配协议书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为明确和划清本家庭对依法享有的坐落于泸水县六库镇 村 号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附属房屋的使用及收益分配事项,避免家庭争议,本着家庭成员平等自愿,团结和睦的原则,经共有权人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1、该宅基地及附属房屋位于泸水县六库镇 村 号胡XX居住及胡XX居住的两栋房屋中间,宅基地面积共 平方米,附属土木结构房屋一间。2、约定该宅基地及附属房屋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自主支配,用于建房居住、出租或转让等用途由甲方自行决定。3、若甲方将该宅基地及附属房屋永久性转让,则价格由甲方自行决定,但所获得的转让费的分配为:房屋转让费归甲方所有,宅基地转让费由甲方和乙方中的胡XX、胡XX 平均享有。4、本协议一经签字,各立协议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若任何一方违反,将再不能享受该宅基地及附属建筑物所获得的收益。5、本协议共四份,立协议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