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经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二条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个人安全档案,并随本人工作地而转移。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
2、安排上岗。第三条 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1、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
3、学时;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以上16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第四条 所有新招用的人员、到工地实习、培训的人员以及单位内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环境健康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鉴于本公司工程的特点是工点多、流动性大、比较分散,公司一级的环境健康安全教育可委托项目部进行;也可实行项目、工区、班组三级环境健康安全教育.三级环境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公司教育的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2)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事故案例教育。2、项目部教育的内容:(1)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2)现场安全生
4、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3、工区教育的内容:(1) 本工区的工程情况;(2)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4、班组教育的内容:(1)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2)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关防护装置、设施的使用和维护;(3)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五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第五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第六条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
5、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第七条 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第八条 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前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第九条 除上述教育外,项目部要经常组织职工环境健康安全教育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学习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上级最近颁发的文件;2、通报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要采取的预防措施;3、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的学习。第十条 各类形式的环境健康安全教育,都要有书面资料反映,有受教育者本人签名,并分类保存入个人安全档案或台帐。第十一条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