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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薪酬制度、奖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保证正常工作的运转, 体现公司按劳分配的原则,保障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并提供宽松的成长空间,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 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规定和奖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薪酬制度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员工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2。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3。构造适当工资档次级次,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条 公司支付的薪酬,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条 本薪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及年薪制员工不属于本制度范围。
第六条 员工的薪酬构成:薪酬=基础底薪+岗位绩效+补贴+满勤奖+工龄奖+提成(业绩部门)—应扣部分
1、基础底薪:依据员工的能力和素质确定的工资单元
2、岗位绩效:公司根据定岗、定编、定员要求,对照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所制定的岗位薪酬
3、补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或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的津贴
4、工龄奖: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按照岗位级别给予50—100元/月的奖励,专员50元/月,主管80元/月,经理及以上100元/月,按年递增,最高封顶7年.
5、满勤奖:当月满勤奖金50元,除带薪假期外,出勤不足的无满勤奖(以具体考勤管理规定为准)。
第七条 月薪资计算方式:
月工资=基础薪资/当月自然天数×实际上班天数+岗位绩效+满勤奖+工龄奖+福利补贴+提成(业绩部门)-应扣部分;(特殊规定部门可依据实际薪酬方案计算)
第八条 试用期薪资按实际规定或面试时议定为准。
第九条 员工在试用期满时,通过考核并完整填写《人事变更表》,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完成。自《人事变更表》生效日起,按转正后的薪资予以计算;试用期薪酬计算按转正公司的80%,一般试用期三个月.
第十条 每月15号、20号分两次发放上月工资,工资打入员工的工资卡中,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发放。
第十一条 薪资计算期间为上月1日至上月底。下列各款项须从薪资中直接扣除:
l 个人所得税
l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l 福利基金
l 服装押金或工作保证金
l 该月应偿还公司借贷的款项、预支工资及代垫款项.
l 其它应予以扣除的款项或乐捐或惩处款项。
第十二条 每位员工均应对本人的薪资负保密责任,不得公开谈论或打听他人薪资,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第十三条 工龄奖计算
(一)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年资应予并计:
1、 连续服务期间(包括调任各关系企业者)。
2、 奉准给假者(因故超过三个月届满后未准予延长者除外)。
3 、试用实习期间者。
4 、如有特殊情形者,依劳动契约之约定为之。
(二)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离职期间之年资不予并计:
1 、留职停薪者,但法令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2 、因案停职准予复职者,惟因业务涉讼,经法院判决无罪确定,其公司强制之停职期间仍应并入年资。
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以往年资不予计算:因故辞职三个月后,复经任用者。
4、 员工工作年资及年龄之认定,以工作记录证件及户籍誊本为准。
5 、员工工作年资应自到职日起予以合计.
第十四条 薪资管理办法
(一)薪资结构图
(二)本薪岗级与岗等对照表
岗等
岗级
A等
B等
C等
D等
E等
十三级
14800
14600
14400
14200
14000
十二级
13800
13600
13400
13200
13000
十一级
12800
12600
12400
12200
12000
十级
11800
11600
11400
11200
11000
九级
10800
10600
10400
10200
10000
八级
9800
9600
9400
9200
9000
七级
8800
8600
8400
8200
8000
六级
7800
7600
7400
7200
7000
五级
6800
6600
6400
6200
6000
四级
5800
5600
5400
5200
5000
三级
4800
4600
4400
4200
4000
二级
3800
3600
3400
3200
3000
一级
2800
2600
2400
2200
2000
岗等
岗级
A等
B等
C等
D等
E等
十级
17900
17400
16900
16400
15900
九级
15400
14900
14400
13900
13400
八级
12900
12600
12300
12000
11700
七级
11300
11000
10700
10400
10100
六级
9800
9500
9200
8900
8600
五级
8300
8000
7700
7400
7100
四级
6800
6500
6200
5900
5600
三级
5300
5000
4700
4400
4100
二级
3800
3600
3400
3200
3000
一级
2800
2600
2400
2200
2000
注: 本表格之内容得视需要依物价指数变动之
(三)新进人员起薪标准
1。无工作经历者核定起薪标准如下表:
项 次
学 历
叙 薪 等 级
起 薪
一
研究生毕
二级C等
以上
二
本科毕
二级E等
以上
三
专科毕
一等D等
以上
四
高中(商)毕及以下
一级E等
2.工作经历者, 除依上表之起薪标准外, 主管得参酌以下之经历时间对照加核本薪等级。相关经历之认证须取得原公司离职证明为依据。
经历时间
相关经历
非相关经历
半年以上,一年以下
一年以上,二年以下
二年以上
3。试用期间以三个月为原则, 若有特殊情形得另案申报核准。
4。试用期满后, 一级主管除签报是否续任外, 并视其工作表现调整给薪, 呈报核准之.若有特殊专长者得另呈核发职务加给。
(四)各级人员起薪标准
等级
职称
本薪
岗位工资
伙食津贴
元/天
工龄将
职称/技能工资
应扣部分
薪资合计
总经理
10
副总经理
10
协理
10
经理
10
财务会计
10
副理
10
高级专员
10
高级主任
10
专员
10
10
3A—4D
主管
4100—5900
10
1E-2B
专员
2000-3800
10
1. 每位人员都有一职等以为核定其本新之依据。
2。公司因业务需要或组织调整时,得改叙人员之职等。
3。体制内职位调整时,以新职位之最低职等为主惟不得低于其原职位之职等。
4.外聘人员之核薪可参酌其经历, 认定其职等。
5.因职务异动或工作性质变动而导致本薪加给津贴有异动时, 依变动前后折日计算之.
6。新进人员入职报到未满七天者当月份薪资合并于次月发放.
(五)岗位薪资
1.核给物件: 各级正副主管(含代理主管期间)均核给之。
2.主管加给之标准:
项次
职称
岗位薪资 (元/月)
一
总经理
800元
二
副总/特助
600元
三
经理
500元
四
主管
400元
五
专员
300元
注:特别助理及专员无部门领导,故主管加给比照主管加给减半发给。
3.主管加给核发说明:
3.1。各级正副主管月实际出勤 未达23日者 (因请事假或普通病假)改折日计算(其它假期不予列入计算) 。
3。2 若职位调动 主管加给则按上列标准变动之 若改调非主管 则主管加给取消之.
3.3。 长期休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者, 不予核发主管加给 (休假:含普通病假、工伤假或其它公假) .
3.4。 主管兼其它主管者在一个月内,不另发主管加给,但超过一个月者,由总经理另行加发主管加给。
(七)伙食津贴
1.发物件: 全体员工。
2。伙食津贴核定为10元/天。
3.按照实际出勤的天数。
()员工调薪办法
1.凡年度终了, 员工依照其年度考绩给予调薪作业, 其本薪调整幅度如下:
考绩等级
分数
人员
部门主管
总经理室
优等
90分以上者
7%—7%建议级数
8%—21%
分红
甲
85—89分
3%—5%
6%—8%
分红
乙
80—84分
1%—2%
3%—5%
丙
70—79分
视情而定
视情而定
由总经理行
丁
70分(不含)以下
不予调薪
不予调薪
任免之核定
备注:以上调薪比例以年度盈利多寡确定施行。
()职称/技能工资(与现有工作保持一致)
职称/技能等级
部门
职称/技能项目
职称/技能工资
副高级
人资行政部
财务部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高级会计职称
高级人力资源经济师”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200
中级
中级会计职称
人力资源经济师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100
初级
初级会计职称
助理人力资源经济师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50
3。0。薪资调整办法
3。1。目的:为使本集团公司薪资调整符合公正、合理、激励原则,并使各项薪资调整有所遵行,特制订本办法。
3。2.使用范围:本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及非全职人员)
3.3.主办单位:本集团公司人事单位。
3。4.薪资调整内容
3。4.1 普调薪资:参考政府公告物价指数斟酌,由人事单位汇集相关数据,签请总经理转董事长核定调高、调低或不调薪资,于每年2月1日及农历年前公布,3月5日发放.可选两种方式之标准:
A调整基本薪资之标准百分比.
B调整基本薪资之标准额度。
3。4.2 晋升职等:参考[薪资管理办法],若现有薪资项目超过标准薪资,则按现有薪资额度核定;若现有薪资项目未超过标准薪资,则按标准薪资额度核定。
A晋升职等限定一次晋升一职等(局限)
B晋升职等条件如下:
职等
晋升职等条件
一级至二级
年度考绩连续二年优等
三级至六级
年度考绩连续一年甲等、一年优等以上
六级至十级
年度考绩连续二年甲等以上
3.4.3 新任、晋升、免除主管职务:参考[薪资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A新任或晋升主管而其职等高于该主管职等:支领该职等之薪资,并支领该主管加给,职称为该职等该主管。
B新任或晋升主管而其职等低于该主管职等:支领该职等之薪资,并支领该主管加给,职称为该职等代主管。
C免除主管职务:支领该职等之薪资,不再支领该主管加给。
4。0。年终奖金实施办法
4。1。本集团公司为鼓励员工长期服务,增进公司营运绩效,特订本办法规定之.
4。2。本办法适用本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人员、特约人员及临时人员。
4.3.计算公式:员工年终奖金=该员工一个月薪资×每月考绩指数×年度考绩指数×年度考勤指数×年度奖惩指数+服务年资奖金+年终红利。
4。4.服务未满一年者,依服务天数比例计算之。
4.5。每月考绩指数:(共11个月加起来,例如10%,再用110%乘于基数)
4.5。1优等(91至100分):加2% .
4.5.2甲等(81至90分):加1% 。
4.5.3乙等(71至80分):不加不减.
4.5.4丙等(61至70分):扣1% .6。5
4.5。5丁等(60分以下):扣2% 。
4.6。年度考绩指数:(由上一级主管考核,上二级主管核定报董事长)
4.6. 1优等(90至100分):120% 。。。
4.6。2甲等(85至89分):110 %。.
4。6.3乙等(80至84分):100% 。
4。6.4丙等(70至79分): 90 %。。
4.6.5丁等(69分以下): 80% .
4。7。年度考勤指数:
4.7。1 迟到到早退1次扣0.1% .
4。7.2 病假一天扣1% 。
4。7.3事假一天扣2% 。
4.7.4旷职一天扣10% 。
4.7。5以上未满一天按小时比例计之。
4.8。 年度奖惩指数:
4。8.1 嘉奖一次加1% 。
4.8。2小功一次加3% .
4.8.3大功一次加9% .
4。8。4申戒一次扣1% 。
4。8.5小过一次扣3% 。
4。8.6大过一次扣9% 。
4。9.服务年资奖金:
4.9。1服务满一年者,加5天薪资。
4.9.2服务满二年者,加7天薪资。
4。9。3服务满三年者,加9天薪资。
4.9。4服务满四年者,加11天薪资。
4。9.5服务满五年者,加15天薪资.
4。9。6服务满六年者,加18天薪资。
4.9。6服务满七年者,加21天薪资。
4。10。年终红利:年终红利为不定额,为补充年终奖金可能不足,主要发放对象为实际负责之经营干部,年终红利之额度视团队经营绩效及个人对公司贡献程度.
4。11. 发放时机:原则上年终奖金合并春节前一个月薪资一起发放,若春节期间与发薪日落差过大时,亦可单独发放。
第十四条 薪酬复议
(一)员工对自己的薪酬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发薪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
(二)复议包括
l 对薪酬计算有异议的;
l 对薪酬定级有异议的;
l 对加薪有异议的;
l 对薪酬有关的其他事项有异议的。
(三) 复议程序
l 员工向人资行政部提出薪资复议申请,列明需复议的具体事项。
l 人资行政部协同财务或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复核。
l 由人资行政部3天内给出具体回复,如复核结果确实有出入,一并于次月发薪日补发差额.
4。12。 本办法尚有遗漏或不足之处,得随时提供卓见,于每年末检讨修(增)订之。
作业表单:
SFL-HR—2014-A—008《薪资复议表》《业绩考核表》
4.13。 本办法经总裁(或授权)核准后实施,修(增)订时亦同。
第八章 员工福利
第一条 社保
为保障全员的社会福利和权益,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司统一办理社保.员工转正后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办理社保:
1、普通员工入职转正一年后可以申请办理社保。
2、主管级以上入职转正三个月后可以申请办理。
3、兼职或考核期员工暂不享受此项规定。
第二条 年终奖
是根据公司全年经营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评定,向员工发放的奖励性奖金。具体金额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予以发放。
1、 为酬劳全体员工之辛劳,得于每年各年节赠送全体员工礼品或节金。
2、 每届年终应视营运状况,对全年工作经考核达标无过失之员工得发放年终奖金,其发给办法另订之.
3、经年度考核不达标或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等不予发放或视情减发。
第三条 生日、节假日等福利
1、 成立福利基金委员会
2、 设立专项福利基金:公司每年从企业盈利提拨一定比例,全员集体筹措一小部分,共同作为公司的专项福利基金,在需要时统一调配使用;
3、 为员工办理劳工保险及全民健康保险,并依法补助保险费.凡遇有生育、伤害、疾病、残废、老年及死亡之保险事故时,由公司依国家劳动法及劳健保法规办理各种申领给付手续。
第四条 福利功能
1、员工之生日、婚、丧、喜、庆,由公司及其成立之「职工福利金管理委员会」分别致赠礼金;
2、 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生日福利,生日当月(根据员工身份证上的日期)公司津贴给生日员工300元的生日祝福劵,用于购买公司产品使用;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全员当月有生日的员工,可在公司的餐叙、集会中举行统一的庆生活动;
4、遇有员工个人的婚、丧、喜、庆时刻,发放祝贺金或抚慰金500—1000元;
5、中国传统节假日,公司按照传统习俗给每位员工发放对应的节日福利。
第五条 各类保险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法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统一制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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