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与乘车幼儿家长安全责任书兹有学生家长 自愿让子女 乘坐 校车 车号为: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三、家长必须带领子女准时侯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四、家长必须凭接送卡接幼儿,如无卡接送,跟车老师有权将幼儿带回幼儿园.如遇家长无法亲自来接,委托别人代接时,应及时通知班级老师,在接幼儿时让被委托人签名确认。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幼儿园园长(签名): 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