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贸部考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1、日常考勤基本规定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午12:00到13:30为午餐时间.2) 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31日.3) 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或告知部门主管,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
2、位为迟到.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1)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先指纹签到,签到时应按考勤机提示进行考勤,看到 “识别成功”后打卡成功:若看到“请重新按手指”时,应重新刷指纹。2)因外出任务不能按时打卡者,应提前告知领导做好考勤记录,否则按缺勤处理。3)因指纹签到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办公室登记上下班时间。4)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到(退)工,并打考勤,漏打者不论其原因如何,均以迟到或早退论4、迟到(早退)的处罚:1)当月累计迟到三次,从第四次开始,迟到10分钟以内,一次处以10元罚款;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处以20元罚款;
3、迟到一小时以上按请假或缺勤处理。2) 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处以10元罚款;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处以20元罚款;早退一小时以上按请假或缺勤处理。5、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除外):1) 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2)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3) 擅自离岗的处罚:每天罚款200元4) 擅自离岗者应在第二天上班时向部门主管或者总经理说明原因。6、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1) 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未经批准者,按迟到或擅自离岗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2) 职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与部门批评或全公司批评;3) 不得私自毁损考勤记录.4) 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职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7、请假管理1. 请假应向部门主管申请2.请假一天扣工资算法:个人底薪除以当月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