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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电耗核查工作安排及核算办法解读
广 东 省 节 能 监 察 中 心
张 益 民
主要内容
一、背景简介
二、核查(监察)工作安排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四、案例介绍
一、背景简介--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号)
2013年10月6日
指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几大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化解,势必会加剧市场恶性竞争,造成行业亏损面扩大、企业职工失业、银行不良资产增加、能源资源瓶颈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直接危及产业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号)
2013年10月6日
措施之一: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差别化价格政策,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态环保标准,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上限,倒逼超标产能退出、节能减排达标和自然环境改善。
一、背景简介--发改委文件
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880号)
2014年5月5日
1、对淘汰类水泥熟料企业生产用电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生产熟料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元。
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880号)
2014年5月5日
2、对其他水泥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基于能耗标准的阶梯电 价政策。结合《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 2012),对其他水泥熟料及粉磨企业实施基于可比熟料(水泥) 综合电耗水平的阶梯电价政策。具体办法另文下达。
一、背景简介--发改委、工信部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75号) 2016年1月14日
政策要点:
1、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具体见附件(熟料、水泥企业加价0.1-0.2,粉磨站加价0.15- 0.25)。
政策要点:
2、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按年度执行,数据的核算基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国家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电耗分档和加价标准。各地可
以结合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阶梯电价实施力度, 提高加价标准。
实施时间:
自2017年1月1日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商统计部门于每年7月1日前组织完成对省内所有水泥企业上一年水泥生产量及其耗电量的统计、核查,确定其产品可比综合电耗,商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将相关情况函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于每年9月1日前明确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一、背景简介--工信部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节函2017〔95〕号) 2017年3月2日
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化解过剩产能、阶梯电价等重大政策部署,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能效水平提升,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等工作,实施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节函2017〔95〕号) 2017年3月2日
建材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一是全面核查2016年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75号)以及相关电耗核算办法等要求,对
实施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主要内容
一、背景简介
二、核查(监察)工作安排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四、案例介绍
二、核查(监察)工作安排
二、核查(监察)工作安排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企业重复工作,本年度水泥企业电耗核查及能耗限额监察将同时进行。
时间节点:3月底前。企业完成自查报告;
4月1日至6月9日前。核查(监察)机构完成全部170家水泥生产
企业的现场核查(监察)工作;
6月15日前,各核查(监察)机构汇总本区域数据报省中心;
6月30日前。汇总全省水泥企业相关数据报主管部门;
9月1日正式实施阶梯电价。
工作内容:
核查:核查企业统计年度的全厂可比熟料综合电耗(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可比水泥综合电耗(水泥生产企业及水泥粉磨站);
监察:核查企业统计年度内,每条生产线的可比熟料综合煤耗、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可比熟料综合能耗(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可比水泥综合能耗能耗(水泥生产企业及水泥粉磨站)
主要内容
一、背景简介
二、核查(监察)工作安排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四、案例介绍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基本原则
1、现场核查应尊重客观事实,不带主观判断, 以水泥生产企业实际运行记录和财务数据等作为依据,通过核查原始材料及凭证等方式,取得真实数据,核算相关能耗指标 ;
2、核查数据范围包括工信部“核算办法”附表
4中的全部数据,包含相关工序的产量及单耗等;
3、关键数据均需有2个以上不同记录来源相互校验, 并保持一致,熟料、水泥及相关材料的生产(采购)、销售(消耗)、库存的数据需保持平衡。若数据不一致,产量及强度值选择较小值,消耗电量选择较高值进行计算。
4、对于不能提供核查所需原始凭证、记录和台账等资料导致无法核查,或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情形的,一律按阶梯电价的最高阶执行。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数据收集
现场核查前,由水泥企业提供《水泥企业产品综合电耗(能耗)自查报告》。由于时间很紧,请水泥企业务必在3月底前完成自查报告。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数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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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数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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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数据收集
《自查报告》一 企业概况
简要介绍企业情况,说明生产工艺、生产线数量及规模、产品规格、产能等信息,包括每条水泥窑或水泥粉磨设备的投产时间,以及企业节能管理制度等相关情况:
1、企业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2、计量仪器仪表检定情况;
3、产品产量计量情况;
4、统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中控室运行情况及相关信息的保存情况;
6、企业上年度各种能源消耗情况、产品产量以及水泥强度检验记录等原始
数据的管理统计情况,如日报情况、月报情况、年报情况等。
《自查报告》二 企业基本信息表:附表1至附表4(国家“核算办法”表格)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数据收集
《自查报告》二 企业基本信息表:附表1至附表4(国家“核算办法”表格)
《自查报告》三 企业核查(监察)年度的相关数据:附表4-1至附表4-5
(“核查手册”为规范国家附表4相关数据核算,要求的表格。)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数据收集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数据收集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数据收集
《自查报告》四--- 能耗指标计算
1、按照(16780-2012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对核查年度全厂的可比熟料综合电耗(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可比水泥综合电耗(水泥生产企业及水泥粉磨站)指标进行逐项计算,并写出详细的计算过程,包括其中有关修正系数的计算依据。
《自查报告》四 ---能耗指标计算
2、按照(16780-2012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对每条生产线的可比熟料综合煤耗、可比熟料 综合电耗、可比熟料综合能耗(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可比水泥综合能耗能耗(水泥生 产企业及水泥粉磨站)指标进行逐项计算,并写出详 细的计算过程,包括其中有关修正系数的计算依据。
《自查报告》五 ---附件资料
(运行记录类的详细资料只需列出清单,原始资料现场备查,需要时才复印)
(一)、企业基本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双面)、实验室资质证书、生产线投产时间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自查报告》五 ---附件资料
(运行记录类的详细资料只需列出清单,原始资料现场备查,需要时才复印)
(二)、计量核查部分:
附表4-1中所列的计量及检测器具检定证书,检测人员证书等。
(三)、产量核查部分
1、中央控制室或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或设备台账的生产记录,包含核查年度内各月份水泥(熟料)产量累计;
2、财务系统、财务模块或手工账套中的生产销售及成本明细账, 包含核查年度内各月份产品销售及原料购进等;
3、核查年度的水泥(熟料)及原料的盘存记录,包括期初库存及期末库存;
4、熟料的买卖记录及凭证(如有);
(三)、产量核查部分
5、企业原料及产品进出企业的主要计量装置计量记录,如散装秤、卸船秤、汽车衡等,核对原料及产品的年统计数据;
6、企业原煤消费记录,含进货、库存、消耗及每批次的热值,并计算全年加权平均热值;
7、企业填报的水泥(熟料)质量相关台帐(广东水泥统表二、十三、十四、十六、三十三)等;
8、企业填报的上年度统计报表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四)、水泥(熟料)强度核查部分
1、核查年度的水泥(熟料)强度检验记录表,广东水泥统表四、以及加权平均数据。
2、省市质检部门监督抽样报告;
3、企业化验室与省级水泥质检站比对试验报告(如有);
(五)、电量核查部分
1、核查年度企业电费通知单;
2、企业供电网络简图(含计量点标注);
3、按照标准及文件规定可剔除计算的非生产用电证明材料;
4、自发电记录(如有),含发电量、自用电量;
5、中央控制室或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或手工台账中各工序的上年度内各月份水泥生产累计用电量;
6、财务系统或财务模块或手工账套中的成本(费用)明细账中相关成
本(费用)明细账记录,年度内各月份水泥生产累计用电量。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基本资料核查
核对“自查报告”附表1-附表3中有关企业基本情况
1、查阅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双面)、实验室资质证书等并复印,注意认真核对企业名字,如与通知名称有差异的,要以生产许可证标注的企业名称为准,并备注在汇总表(附表7)上;
2、核对所有生产线的投产时间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环保试生产批复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可以其中时间较早的一个作为投产时间认定依据;
3、核对企业主要用电设备表,现场抽查是否存在淘汰落后工艺及
设备。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计量核查
核对“自查报告”附表4-1“计量核查表”中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及检定情况。
查阅在用检验、计量设备有效的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自校设备的备案情况、自校记录、自校人员的资质等。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产量核查
核对“自查报告”附表4-2“产量核查表”(共9个表)中熟料产量、生料消耗量、熟料买卖量、水泥产量、混合材和石膏消耗量等。
1、调取中央控制室或能源管理信息系统中或设备运行台账等的熟料产量记录,读取核查年度内各月份累计熟料产量及生料消耗量核对;
2、调取财务系统、财务模块或手工账套中的生产销售及成本明细账(产成品成本计算单)和产成品(库存商品)明细账,读取生产销售及成本明细账(产成品成本计算单)中年度内各月份累计熟料产量及生料消耗量,生料消耗量与熟料产量的比例在合理范围内(≈1.5);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产量核查
3、调取企业原料及产品进出企业的主要计量装置计量记录,如散装秤、卸船秤、汽车衡等,核对原料及产品的年统计数据;
4、调取企业填报的熟料质量台帐(广东水泥统表十三)及水泥企业上、下半年质量报表(广东水泥统表十六)以及出厂熟料回单(广东水泥统表三十三)的数据进行统计,核查上一年度的熟料产量;
5、参考企业统计报表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
3、调取企业原料及产品进出企业的主要计量装置计量记录,如散装秤、卸船秤、汽车衡等,核对原料及产品的年统计数据;
4、调取企业填报的熟料质量台帐(广东水泥统表十三)及水泥企业上、下半年质量报表(广东水泥统表十六)以及出厂熟料回单(广东水泥统表三十三)的数据进行统计,核查上一年度的熟料产量;
5、参考企业统计报表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质量核查
核对“自查报告”附表4-3“质量核查表”中各品种产品产量及强度统计表。
1、熟料强度核查。核查企业生产报表及台帐。核对企业填报的熟料质量台帐(广东水泥统表十三),并抽查化验室的物理检验原始记录
(广东水泥统表四)进行验证。
2、水泥强度核查。核查企业生产报表及台帐。核对企业填报的熟料质量台帐(广东水泥统表十四),并抽查化验室的物理检验原始记录
(广东水泥统表四)进行验证。
3、核对省市质检部门监督抽样报告;
4、采用加权平均计算方法得出水泥(熟料)平均28d抗压强度。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电量核查
核对“自查报告”附表4-4“电量核查表”中(共5个表),企业总耗电量及各工序耗电量。
(一)企业总用电量核查
1、核对供电部门提供给企业的核查年度所有电费通知单, 包括全年的表计读数差与互感器变比,12个月的用电量; 2、核对财务全年电费支出账单。
(二)企业生产用电核查
1、核对企业电量计量网络简图,确认可剔除的生活、基建、协同废物处理、外供电等电量走向及计量点。若相关计量点无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则不予剔除计算。对有向外转供电的企业,必须提供与对方签订的转供电合同或协议, 并提供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的财务结算凭证、发票、原始抄表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电量核查
2、核对中央控制室或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或手工台账中各工序的用电记录;
3、核对财务系统或财务模块或手工账套中的成本(费用)明细账,读取相关成本(费用)明细账记录中年度内各月份水泥生产累计用电量;
4、如企业没有对石膏、混合材等单独计量,或与企业总用电量有无法平衡的电量,则全部摊到“应分摊的辅助生
产用电量qfz”中。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电耗计算
1、把附表4-2、附表4-3和附表4-4经核定的相关数据填 进附表4-0,计算出该企业上年度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
2、企业负责人和核查组负责人分别对附表4-0数据及计算结果、附表5“水泥企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核对表” 签字确认。
主要内容
一、背景简介
二、核查(监察)工作安排 三、核算办法及核查手册介绍
四、案例介绍
水泥核查监察案例.pdf
各核查机构联系电话:
1、广东省节能中心: 张益民 13302259379
2、清远市节能监察中心:曾利斌
13750111718
3、梅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曾昭士
13431843811
4、湛江市节能监察中心:李民翔
18316788266
5、潮州市湘源公司: 黄灿锐
13829046288
谢 谢 !
联系邮箱:z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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